据台湾媒体报道,据台湾媒体报道,因执导电影《艋舺》而被大陆观众熟悉的台湾著名导演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助理案,台北法院审结,今日(1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钮承泽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据报道,对于案件钮承泽不认罪,但他却赔付了被害人“7位数”和解金,并声称误以为与被害人有情愫等,请法官判他缓刑。
据报道,钮承泽在性侵案侦查阶段,透过剧组人员尝试以赔付相当于一年薪水的60万元(新台币,下同)给被害人,让风波落幕,但被对方拒绝。去年9月性侵案审判中,钮承泽与被害人在庄姓女律师的见证下,给付达“200多万元”的调解金,且是讨价还价的结果。
上月,法院开辩论庭时,钮承泽主张以为女助理知道自己喜欢她,因此没有主观犯意,还认为既然已经达成调解,被害人身心损失获得补偿,盼合议庭给予缓刑宣告。但公诉检察官则认为,被害人是电影剧组一员,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职场关系,被害人没有反抗只是为了保住工作而已,钮承泽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不能量以法定最低刑,因此向法院求刑3年4月。
台北地检署指控,钮承泽在执导电影时认识被害人,2018年11月23日,剧组原订召开工作会议,钮临时取消会议,改邀友人到家里聚会,并借机请剧组人员带着被害人到场。11月24日凌晨,剧组人员离开后,被害女子一人独留钮承泽家中。之后,钮将被害女子强压在沙发上,性侵被害女助理,被害人事发后由室友陪同前往医院验伤、采证,并向警方报案。
1966年出生的钮承泽是岛内著名导演、演员、制作人。2000年之后,进入大陆发展。曾导演或演出的知名影视作品有《艋舺》、《吐司男之吻》等。
(编辑: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