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记载了从星象、日食、地震山崩到水旱虫害、物侯反常再到占卜验、祭祀沮祝、鬼神妖梦的诸多现象,但古今学者们对于这些带有神秘色彩和奇幻性质的事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和统一称谓。或是以它所叙事例的内容为依据,称其为“巫”、“怪力”、“鬼神”之事,或者从叙述效果认为这个特点使《左传》“艳而富”,文采斐然,行文富丽如小说故事。历来对这类事例主要的命名和概念有“方术”、“灾异”、“鬼神”、“卜篮”、“巫”、“神怪”等等,可以看出《左传》所记事例类型的丰富繁杂;而以上这些概念、命名依据的标准不同,各有侧重,都并不能完全涵括所有《左传》所记之事。其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是“方术”和“灾异”两个词,在后代史书中也常用,正史中也常单列一章天文志、天官书、五行志、灾异志等,记录自然灾害和祥瑞预兆等事,但这两个概念都各有侧重,并不完全适用于《左传》中所记事例的类项。
“方术”一词是“术数”和“方技”的统称。术,就是指方法、技术;数,则是涵括了宇宙即人事的规则、气数和命运等。术数词义一指权术、谋略,如《韩非子奸劫試臣》篇中说:“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后来又引申为法制和治国之术;另一个意思则与“数理逻辑”、“命数机运”相关,是指与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等有关的数理知识,古人常以此预测推断社会和人事等各方面的变化发展。《辞海》中将“术数”条解释为:“观察自然界可注意的现象,来推测人和国家的气数和命运。……除天文、历谱外,后世称术数者,一般专指各种迷信,如星占、卜避、六壬、奇门遁甲、命相、拆字、起课、堪舆、占候等。”“方”则指“方技”(或者写为“方伎”,大概与“医方”概念有关,如有西方学者取药方、配方之意而将“方技”翻译为“”。因此李零先生把数术方技之学分为研究大宇宙的天道和小宇宙的“生命”、“性命”、“人道”两部分,认为“研究‘天道’的学问是叫‘数术之学’,而研究‘生命’的学问是叫‘方技之学’。”
数术方技之学在汉代之前就是学术大宗,如《汉书艺文志》记载:“飲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气而方术种类繁杂,《汉书数术略》中将“术数”类图书分为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类,记载书籍有一百零九家,共二千五百二十卷。《汉书方技略》则将“方技”分为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类,留存下来的有医经《黄帝内经》一书,其余所记之书尽皆遗散。后世天文和历法发展为独立学科,到清代《四库总目》中术数类则分为了“数学”、“占候”、“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七类,成为专门以阴阳五行八卦预测人事的类别。中国学术史上方术类典籍浩如烟海,对天文学、气象学、数学、哲学、医学、历法的发展有很大的启发性;虽然囿于历史和认识的局限,这些知识与巫术、迷信密不可分,但姑且不论是否符合现代科学的要求标准,方术与巫术等是早期中国科学知识生发的原点,有其内在的逻辑性和系统性,对了解古代科技水平的发展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不过通过考察此类书籍及“方术”这一概念,可知其侧重的是技术层面的实际知识技能,而《左传》中所记神秘现象虽然涉及当时大部分方术活动,却极少记载具体的占卜方法,也很少记载如何测算历法、观察星象运行的详细操作过程。
《左传》作为史书,是将当时文化群体对这些异象的阐释、应对,将历史事件中人的行为、语言、情感和道德的价值判断等作为记录的主体的。如釆用“方术”一词来概括《左传》中的这些现象,则很容易忽视方术活动背后‘支配人类行为的各种原因,也会忽视这些人类行为体现出的历史原始状态下人类的思想认识、价值判断和意图,从而流于单纯对方术活动技术层面上的考察梳理。另一方面,《左传》中记载的异象也并非全部都属于“方术”,一些自然界的灾害和动物异常以及鬼神传说根本与“方术”无涉,只有现象的记录而已。另一个常用的概念是“灾异”,从词义学角度来看是,“灾”和“异”是并列关系,而“灾异”一词原本侧重于指自然灾害方面的现象,也指变异、怪异现象与人事之灾害。
“灾”是会意字,象火焚烧屋子的形状,其本意是火灾,如《左传昭公九年》中记载“夏四月,陈灾”,即是说陈国发生火灾,《左传宣公十六年》中有对《春秋》条目的解释:“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也指火灾之意。第二个义项则是灾害、祸患,如《周礼太祝》中说“国有大故、天灾”,即解释为“疫病水旱也”,此处“灾”指一般的病疫及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与现代所用字义基本相同。第三个义项则指罪恶,如《谷梁传》中有“灾,纪也”,晋代范宁作注曰“灾,谓罪恶;纪,治理也”。“異异”本意为与公田私田皆不同的田亩,即奇特的田地,后来引申为不同、奇特之意。《广韵》解释为“异,奇也”,《礼记乐记》中也有“礼者为异”,意思是说“礼”是用以区班固汉书艺文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第页。第一章《左传》异象概观与分类别(贵贱)不同,此处的“异”即指不同、差别。再如《公羊传》中所记:“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记异也”,这是指“非正常的,奇怪的”之意,可见“灾异”一词的本义并没有多少神秘感应思想在内。
西汉董仲舒认为:“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变异、怪异等现象和某些灾害、灾难、灾变等事与政治、人事的变迁联系起来,他认为天灾都是由于统治者德行有失而被“天”施与惩罚警戒,所以用“天人感应”的灾异思想来劝诫统治者。这种“灾异”说对封建王权是一种制约,也对后世影响很大,如《汉书宣帝纪》中就有认可“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的说法,再如刘向在《条灾异封事》一文中统计《春秋》中的所记异象,其“灾异”类项包括了天象、地理、水火灾害、战乱、气候异常、雨雪虫灾、动物异常等,说到“当是时,祸乱辄应,試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也。……由此观之,和气致祥,乖气致异;样多者其国安,异众者其国危,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也是以春秋的历史事实证验“天人感应”的灾异之说。
后世不少史书也有《灾异纪》等章节专门著录此类事件,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但是东汉及以后伴随灾异感应论随之而起的谶讳祥瑞说等也非常盛行,其反面的效果使“灾异感应”论在后世及儒家正统思想中的地位受到怀疑和冲击。汉代董仲舒阴阳灾异与国家治乱、人事变迁之间联系的“天人感应”说,赋予“灾异”一词神秘和灵异色彩,把天变启示比附人事相联系起来解释,与西汉及后世影响巨大的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用以解释灾异,影响很大。《左传》中所记的奇异神秘现象虽然有很多灾异感应方面的,如日食、山崩、水旱灾害、虫灾饥荒等,都可以用“灾异”概称,但是也有占梦、鬼神显灵与等人的能动性有关的活动,是所谓“方术”方面的事,所以“灾异”一词对于《左传》所记之内容也并不全面。
“方术”和“灾异”这两个概念内涵有交叉重合,但又各有侧重,都不能将《左传》中所涉及的全部神秘现象包含进去;但这两个概念所包含的现象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不同于常态、常识、常理、常情的表象,且大都包含了神秘、灵异的属性。这个“常态、常识、常理、常情”是基于日常生活状态和人类一般经验的,《左传》中的异常表象、现象无论是在春秋时期还是在现代社会,都超出了人们的一般常识性经验——我们概称其为“异象”。此处的“异”取其本意为“不同的、奇特的、怪异旳”之意,“象”则取其常用的“现象、景象、气象”之意,与宗教学中的“异象”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左传》中的“异象”既包括人类能动、主动进行的方术类活动,如占梦、相面术等,也包括天降灾变的“灾异”,如水火灾害、气候异常、动物异常等,还包括社会上流传的鬼神、妖异之说和神秘异常的人事事例——是既包括自然界的灾变异常,也包括人类社会生活中发生的所有神秘灵异现象的统称,也可以说此处“异象”涵括了“方术”和“灾异”两个方面,指代《左传》文本中所有的超出一般常识之外的现象(或事件、活动、表象。
按照上述“异象”概念,“超出日常生活和人类基本经验的常态、常识、常理、常情的现象”在《左传》中不少,按照异象发生的性质和内容将其分为自然界异象和社会人事异象两大类。发生在自然界的异象包括星象运行、地壳运动、气候反常、动物活动等,这些现象中的大部分在现代科学角度看来都是正常的,但是在春秋时期却常常被解释成具有特殊含义或者具有神秘天人感应意味的事件,与人事、政治、国运等息息相关;再则为人事异象,或称为社会活动异象,包括占梦、鬼魂、相面术、人物感应等,这些现象大都发生在社会生活之中,是人们把握未知命运的尝试,其中有很多都是预言、预测,《左传》中记录了大部分预测、预言的应验结果,因此带着很浓厚的神秘色彩。
相对于日常的一般经验来说,异象确实具有特异性和神秘性;当然如果从现代科学角度看,《左传》中的所记的大部分神秘事例都能找到合理解释;即使春秋时期人们仍将解释这些事例时仍难脱“天人感应”等宗教信仰方面的因素,却也有一些开明的知识分子开始持怀疑、否定和开明的态度,当然这里也有复杂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值得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