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昨日(4月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发布了
白云区2020年土地征收第23号公告
小编这就为各位一一罗列
各位白云街坊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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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90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太和镇谢家庄村第九、十、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2.630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丰环保搬迁安置区(棚改二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81,工程编号:2019土23B10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太和镇谢家庄村第九、十、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6886公顷(耕地14.0735公顷、园地1.1843公顷、林地0.0384公顷、其他农用地4.3924公顷)、建设用地2.8323公顷、未利用地0.1093,合计共22.630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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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塘边、雄丰村北黄一、北黄二、北卢一、北卢二、徐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9.662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神山工业园北部工业用地储备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82、2018KJ01110007,工程编号:2019土23B214)。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塘边、雄丰村北黄一、北黄二、北卢一、北卢二、徐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9.6623公顷(耕地19.3948公顷、园地0.8062公顷、其他农用地9.2723公顷)、建设用地0.1890公顷,合计共29.6623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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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3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1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7.289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大源容发货运市场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9KJ01110048,工程编号:2020土23B026)。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建设用地17.2899公顷,合计共17.289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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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4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1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红星经济联合社、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35.350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亭岗站周边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62,工程编号:2019土23B02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经济联合总社农民集体土地7.4835公顷(水浇地1.0284公顷、园地0.5279公顷、养殖水面1.3659公顷、其他农用地0.4424公顷、建设用地3.9194公顷、未利用地0.1995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11.3305公顷(水浇地0.7448公顷、养殖水面10.3075公顷、其他农用地0.2782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二、十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2.9257公顷(水田2.8030公顷、其他农用地0.1227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1.3305公顷(水田1.1344公顷、水浇地0.0004公顷、养殖水面0.0015公顷、其他农用地0.1942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8.6198公顷(水田0.3587公顷、水浇地5.4220公顷、园地0.0289公顷、林地0.1245公顷、养殖水面1.0343公顷、其他农用地0.9137公顷、建设用地0.7377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一、二、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0.3177公顷(园地0.29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6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3.3429公顷(水田0.1240公顷、水浇地0.0477公顷、养殖水面2.2095公顷、其他农用地0.3663公顷、建设用地0.0087公顷、未利用地0.5867公顷),合计共35.3506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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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5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红星经济联合社、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21.621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轨道交通沿线亭岗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102,工程编号:2020土23B051)。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经济联合总社农民集体2.9509公顷(水浇地0.7461公顷、园地0.3098公顷、养殖水面1.78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0公顷、建设用地0.0731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2551公顷(养殖水面0.248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1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9066公顷(养殖水面0.87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82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3.1150公顷(水田2.9182公顷、其他农用地0.1968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10.8001公顷(水田4.3157公顷、水浇地3.4178公顷、园地1.0980公顷、养殖水面0.6917公顷、其他农用地0.9233公顷、建设用地0.3536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二、十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3307公顷(水田0.28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6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3.2632公顷(水浇地0.0262公顷、园地0.0275公顷、养殖水面3.1934公顷、建设用地0.0149公顷、未利用地0.0012公顷),合计共21.6216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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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5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22.629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白云学院北校区二期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54,工程编号:2020土23B03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属下集体农用地22.0660公顷(其中耕地5.7195公顷、园地8.3776公顷、林地2.2225公顷、其他农用地5.7464公顷),建设用地0.1957公顷、未利用地0.3677公顷,合计共22.6294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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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7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20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和北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374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北村华侨之家。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56,工程编号:2020土23B04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和北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建设用地0.0528公顷、未利用地0.3215公顷,合计共0.3743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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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218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0.351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石丰路BY-BYH-10保障性住房。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49,工程编号:2019土23 A156)。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3029公顷(其中耕地0.2841公顷(全部为水田),其他农用地0.0187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0485公顷(其中耕地0.0068公顷(全部为水田),其他农用地0.0417公顷),合计共0.3514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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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29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372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20,工程编号:2020土23A012)。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0031公顷(林地0.0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0公顷),建设用地0.3696公顷,合计共0.3727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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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0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33号)同意将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马沥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经济合作社,湴湖经济联合社和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43.853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9KJ01110029,工程编号:2020土23A01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马沥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经济合作社,湴湖经济联合社和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0.4974公顷(其中水田0.0022公顷、水浇地4.5288公顷、园地15.9149公顷、林地9.3828公顷、养殖水面7.9378公顷、其他农用地2.7309公顷),建设用地3.0560公顷,未利用地0.3000公顷,合计共43.8534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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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34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419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塘贝村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11113020180004,案号:10CH88200115000014)。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农用地1.4196公顷(养殖水面1.2688公顷、其他农用地0.1508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合计共1.419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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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204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025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人和镇东华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11103020130001,案号:10CH88200110000021)。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0208公顷(耕地0.9193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5公顷)、建设用地0.0048公顷,合计共1.0256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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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4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28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南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6.192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68,工程编号:2020土23B015)。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南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5.7601公顷(耕地1.1353公顷、林地2.5448公顷、其他农用地2.0800公顷),建设用地0.0068公顷,未利用地0.4252公顷,合计共6.192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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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5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31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大源村、和龙村、南村、镇石村、夏良村、永兴村属下的50.656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白云段)。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案件编号:4401112019-1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经济联合社、北村村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经济联合社、大源村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第二十三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夏良经济联合社、夏良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经济联合社、永兴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第十八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7.3523公顷(耕地2.4618公顷、园地2.5442公顷、林地16.8810公顷、其他农用地5.4653公顷)、建设用地21.8761公顷、未利用地1.4278公顷,合计共50.656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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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91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一、二、三、四、六、九经济合作社、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0.747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嘉禾望岗片区联边保障房东侧地块储备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望岗片区联边保障房东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50,工程编号:2018土23B17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6124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8025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5958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4258公顷(未利用地1.3215公顷、建设用地0.1043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1913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0182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4.1017公顷(建设用地1.7506公顷、未利用地2.3511公顷),合计共10.7477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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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7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44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石井街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2.658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棠溪(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配套场站工程及预留地铁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景街、石井街交汇处(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40,工程编号:2020土23B007)。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石井街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5.3046公顷(耕地5.0255公顷、其他农用地0.2791公顷),建设用地4.8286公顷、未利用地2.5257公顷,合计共12.658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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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45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朝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37.472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金围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园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8KJ01110044,工程编号:2019土23B327)。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28.6372公顷(水浇地1.8375公顷、其他农用地0.3429公顷、建设用地26.4566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8.8351公顷(水浇地0.0489公顷、建设用地8.7862公顷),合计共37.4723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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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1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4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钟落潭镇龙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225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03-1,工程编号:2020土23A00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钟落潭镇龙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2251公顷(耕地1.0592公顷、园地0.9617公顷、养殖水面0.0432公顷,其他它用地0.1610公顷),合计共2.225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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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20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4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经济联合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民委员会属下的42.429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二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03-2,工程编号:2020土23A00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经济联合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民委员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5.5131公顷(耕地19.8752公顷、园地13.4164公顷、养殖水面0.8555公顷、其他农用地1.3660公顷)、建设用地6.9161公顷,合计共42.429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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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2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9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经济联合社、安平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51.776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三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03-3,工程编号:2020土23A00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经济联合社、安平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4.8913公顷(耕地12.6330公顷、园地13.0954公顷、林地0.6060公顷、养殖水面5.8878公顷、其他农用地2.6691公顷)、建设用地9.7148公顷、未利用地7.1708公顷,合计共51.776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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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2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4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5.030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四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2017KJ01110003-4,工程编号:2020土23A009)。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4.8965公顷(耕地17.7994公顷、园地4.6920公顷、养殖水面1.5065公顷、其它农用地0.8986公顷)、建设用地0.1335公顷,合计共25.030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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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0]23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6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穗丰村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65.350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案号:10CH88200311000018,用地方案号:11107020170002)。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穗丰村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63.0621公顷(耕地2.3786公顷、园地13.5235公顷、林地40.8094公顷、其他农用地6.3506公顷)、建设用地2.1539公顷,未利用地0.1349公顷,合计共65.350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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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白云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