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获悉,该校2019级学生周某某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回青岛,被给予警告处分。
该生辅导员因知情不报,被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3月2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官方微信发布编号为“校疫控组发〔2020〕9号”的情况通报,标题是《关于学生周某某私自返青的情况通报》。
通报介绍,私自返校的学生系周某某,男,2019级学生。经调查,周某某无视学校防控工作信息报告要求,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青,属于信息瞒报行为。
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周某某违反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夕疫情防控及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报告私自返青,依据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周某某所在学院2019级辅导员刘某,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近一周时间知情却未如实报告周某某私自返青信息,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周某某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在上述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令在学院领导班子和学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内作出深刻检查。
周某某所在学院党委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通报最后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切实扛起防控责任,逐级逐人落实好学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