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批复同意昌宁县设立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至此,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成为昌宁县首个省级湿地公园。
昌宁县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昌宁县城,北至河西水库尾,南至昌宁县污水处理厂,南北跨度约14.68公里。规划范围包括河西水库及周边水源涵养林、右甸河及沿岸部分农田,规划总面积约435.60公顷,湿地面积310.07公顷,其中永久性河流湿地20.83公顷,人工湿地稻田及库塘289.24公顷,湿地率为71.18%。
通过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将使昌宁县城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及右甸河城区段流域内湿地资源得到良好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得以科学修复,对昌宁县城气候调节、物种保护及区域生态系统安全与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成功设立是昌宁县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又一成果,进一步擦亮了昌宁田园城市的“湿地名片”,为县域内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添砖加瓦”。
下一步,昌宁县人民政府将立即明确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勘界定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同时加强科研监测,建立科技支撑制度,科学指导湿地公园保护、恢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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