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为荣誉而战!当然,更多的人,对荣誉是那么的信任,那样的憧憬,更多的人喜欢和有荣誉的人物和事件接触。市场消费中也一样,一般性觉得,“知名商标”更值得信赖,“信得过产品”更值得选择。
然而,随着各种各样的协会,各式各样的评定认证机构产生,甚至出现一个公司给另一个公司以“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自己“几斤几两”,尽然斗胆冠名“中国”“社会”“十大”“百强”。可惜的是,消费者老百姓自己没有那么多判断标准常识,“有人说好就是好”,况且人家有“国家荣誉”。
致歉信与鸿茅药酒
引发“跨省追捕”医生的鸿茅药酒被评为“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而其副总裁鲍东奇获得“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一个13年内被监测出137次不良反应、广告违规被通报2600多次的企业和领导人获奖,舆论一片哗然,纷纷质疑。结果,在颁奖主办方对获奖标准“无可奉告”之后,无奈舆论压力,12月26日,中药协就此事发出致歉,称因把关不严,诚恳道歉,最终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话说,“社会责任奖”,社会共识需要同意。“国家奖”,需要国家授权认证才可以。鸿茅药酒获奖事件暂时画一逗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然,鸿茅事件搞得纷纷扰扰,近日,又有爆料,2019年12月13日,国内直销巨头无限极在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指导的“2019中国营养健康产业市场年会”上荣获正能量奖项。12月26日,在某报业集团主办的财经年会上,其高级副总裁黄健龙荣获“年度责任官”奖。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无限极曾多次被媒体曝光,甚至遭有关部门“涉嫌虚假宣传等”立案调查。同时,无限极也有很多“涉嫌传销”的质疑。
荣誉的产生变得不严谨的时候,荣誉便越来越不被社会和公众认可,荣誉奖项的颁发无序无原则,势必会消耗社会对相关协会或“奖”的公信力。近些年来,一些协会存在的意义也被很多网友或舆论质疑,协会本来应该为行业关系、行业交流、行业发展、行业创新等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腾飞而服务,而不是靠什么会费、年费、活动费等来养活协会,不能“以钱论英雄”。
好与坏,不是个别协会主观臆断行为,也不是个别机构一时兴起的想法。荣誉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得到社会公众认可。荣誉,必须真正为弘扬正能量,树立优秀榜样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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