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建设集团”) 承建的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多出隐患,而天元建设集团作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对天元建设集团进行了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天元建设集团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据了解,天元建设集团承建的工程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存在12#楼塔机起重臂与相邻15#楼塔机干涉、12#楼塔机高度限位无效等现象,天元建设集团作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信网了解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六个月至一年:(一)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的。
依据该条例,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对天元建设集团下达了青城建罚[ 2019 ]第 3036 号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天元建设集团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元建设集团成立于1989年7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安装、装饰、幕墙、智能化、计算机系统集成、钢结构工程总承包业务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
为落实情况,信网联系到了天元建设集团,工作人员表示认可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处罚,目前天元建设集团已经将贰万元罚款上交完毕,相应的安全措施已按责令照求进行改正。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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