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名字里有个生僻字,浙江宁海严女士的女儿从小经历着各种折腾——去银行开卡,只能用拼音代替;去火车站取票,自动窗口也取不了,只能到人工窗口。今年,当她面临保研时,遇到了更大的麻烦:学校准备把她的资料报送学信网时,发现这个字无法录入。
难道非要改个名字才能顺利保研?子女因为名字里的生僻字,面临生活、学习和事业上的各种不方便,家长难免会产生内疚情绪。但是,取一个存在生僻字的名字真的是错误吗?
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姓名出台专门的法律。多年以前,公安部曾起草《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但至今并未通过有关法律程序实施。事实上,一些“生僻字”尽管在日常生活中少见,却是字典、词典采纳的规范汉字,比如宁海严女士为女儿所起名字中所含的“頔”(简体字无法显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就有明确收录。
有关部门在保护公民姓名权方面并非无所作为。2016年,公安部曾召集当时的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卫计委、人民银行、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7个部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姓名中含有冷僻字的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全面正常使用。
目前,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已收录的汉字数量达到7.2万余个。一些姓名中存在生僻字的公民之所以能够报户口,得益于公安机关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既然名字已完成户籍登记,印在身份证上,那么就是法律承认并认可的姓名,公民的相关权利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问题在于,除了公安机关,其他关系到公民日常活动的系统,并没有收录那么多汉字。在政务办公全面实施无纸化的时代,无法在计算机系统内录入汉字,就意味着姓名无法被系统“承认”。
症结已经找到,答案就呼之欲出——那就是教育、交通、金融等关系到公民生活的部门,全面对接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收录户籍系统里的所有汉字。如此,就不会存在身份证上能够呈现的名字,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无法通用的尴尬了。
目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往往采取劝导的办法,希望公民避免在姓名中使用生僻字或者让其改名。但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取名对每一个公民而言都是件大事,在传统文化中历来占有特殊的地位。无论是出于对生僻字特殊含义的偏好,还是为了避免与他人重名,都是合理且应当被尊重的理由。这也导致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于好意劝导时,显得“理不直气不壮”。
有人难免会质疑,在汉字漫长的发展历程中,生僻字还有很多,甚至存在“生造字”的做法。如果为了姓名中出现的生僻字而不断扩充字库,岂不是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其实,既然姓名用字已由计算机系统管理,那么更新的成本完全可以得到控制。
从长远来看,制定并出台一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并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姓名登记法律,才是解决姓名生僻字使用问题的根本方法。现实中,既要接纳富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不常用汉字,以姓名的方式维系我们的文化血脉,也要反对个别人标新立异,使用早已废弃甚至生造的不规范汉字。
很多事实证明,没有法律充分的界定和限制,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汉字不同于字母文字,在信息化与网络化时代“水土不服”,是汉语现代化过程中应当克服的障碍,而尽可能地传承汉字所记录的文明,则是民族文化应有的尊严与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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