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11月9日消息,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到二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案的宣判是孙小果相关案件的第一个判决,标志着孙小果案司法审判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加速相关案件的进展,推动正义的最终实现。事实上,孙小果涉黑案是理清孙小果背后所有谜团的第一条重要线索。
201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很多在各地盘踞多年、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在这场专项斗争中落入法网。2019年3月,昆明市有关部门发现了孙小果涉黑案的线索,随后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直接督导下,又顺藤摸瓜发现,孙小果不仅涉黑,还存在着其他的重大犯罪嫌疑。
据报道,1997年孙小果就曾因犯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在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被释放。
孙小果死里逃生,电梯式减刑,又再次涉黑犯罪,这一切反常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专赴昆明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随着办案力度的加大,此案的有关事实已基本查清。在此基础上,相关案件先后进入了司法程序。
10月14日,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一案已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正在等待司法宣判。与此同时,其背后的“保护伞”——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也已移送审查起诉。而今天,孙小果涉黑案的宣判,打响了孙小果相关案件司法判决的第一枪。
应该说,查处孙小果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以涉黑案宣判作为孙小果案背后一系列重大案件司法判决的开始,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罪恶能够逃得脱法律的制裁,我们期待和相信的公平正义一定会到来。
(原题为《孙小果涉黑案一审宣判,迈出司法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