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秀娟的案件中,相信在官方和公众持续不断的关注下,此事将会逐渐明朗,法律会给李秀娟一个交代。
文 | 沈 林
8月4日,一封徐州女教师的绝笔信在网络悄然流传,“绝笔信”中,李秀娟称自己女儿嘉嘉被同学无意伤害后申诉无门,还反遭不公正对待,致使情绪抑郁打算携丈夫一同自杀。
信中,李秀娟还提到赴京就医时被徐州当地多部门阻拦,包括遭到派出所副所长殴打及刑讯逼供,一下子引爆了舆论热点。
幸运的是,这天晚上7点左右,李秀娟和丈夫在一个湖边被民警找到。
第二天清晨,围绕着这封绝笔信,当事三方都作出了回应。其中,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引发了网友们对于李秀娟的广泛质疑。
8月6日,李秀娟再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回应质疑,称:如有一句假话,我和丈夫自愿被开除教师队伍。
前情回顾
2018年3月12日,时年9岁的大女儿嘉嘉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排队期间,因两名同学打闹,其中一人衣服拉链误伤其左眼。女儿眼部受伤后,李秀娟丈夫带她在丰县在水一方小区附近的社区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为左眼皮浮肿充血,此后数日上眼药水、服消炎药。
4月初,女儿称自己视力下降,李秀娟带她先后在丰县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李秀娟提供的一份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其女儿梁某某当时视力为0.1,被诊断为“左眼钝器挫伤,左眼外伤性瞳孔散大”。
李秀娟是徐州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一名数学老师,教龄已经有十余年,丈夫则是该校校长。他们有一名10岁的女儿和2岁的儿子。家庭幸福美满。
不过,自从去年4月走上了替女儿讨说法的道路后,李秀娟的人生开启了“hard模式”。在“绝笔信”中,她写下了自己一年来的遭遇:女儿左眼被同学无意划伤后几乎失明,自己遭到了民警的殴打、拘留,还受到教育局处分,丈夫被撤职。
在发布“绝笔信”之前,李秀娟说自己用小号加了很多维权群。“里面有很多热心的人,和他们交流经验,对我也有指导帮助的作用。”“写完后他们跟我说怎么弄,在最后发的时候帮了我一下。”李秀娟说,自己发布消息时,曾受到了群里人的帮助。
丰县人民政府在8月5日的情况通报中称,2018年4月14日,李秀娟先后带嘉嘉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手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0万元。
不过,李秀娟否认了这一点。
她写道:“2018年4月25日,常老师组织三方家长到校协调,对方家长愿意出共2000元一次性解决问题,我没有同意这个方案,第一次协调失败。”
2018年7月,李秀娟带女儿到北京的医院看眼睛,医生给出的检查结果是:左视神经损伤。“孩子眼睛面临永久失明。"
当时医院里的一个大姐建议她到国家信访局咨询。离开北京的前一天,她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教育部门应重视在校学生安全问题,当天,李秀娟称遭遇了丰县安排在北京的专业截访人员赵某,对方答应李秀娟为其处理孩子的转学事宜以及赔偿事宜,不过迟迟未见推进。
9月,李秀娟称要为孩子做伤情鉴定,然而伤残鉴定必须以单位名义,由于孩子所在的丰县实验小学拒绝盖章,夫妇找到丰县教育局,同样被拒绝。因此,李秀娟丈夫用自己供职的学校公章为女儿做了伤情鉴定,因此被撤职,理由是:丈夫滥用学校公章。
后经鉴定,嘉嘉眼伤为八级伤残。
李秀娟说自己拿着这个伤残结果到了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鉴定核算出36.8万元赔偿金额,并出具证明。
随后,李秀娟拿着36.8万元的赔偿证明找到丰县实验小学,但涉事学生家长质疑其女左眼失明与拉链无关且认为赔偿金过高,未达成协议。
协调期间,涉事学生家长、学校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被后者拒绝。
7月31日,李秀娟最后一次去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国家信访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其中建议李秀娟寻求司法途径。
7月下旬,校方决定代赔偿李秀娟家庭36万元,但保留对两个造成意外的学生家庭的诉讼等权利。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2019年8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先期代赔款项到账第二天,《不予受理告知》出具四天后,李秀娟公开发表了绝笔信。李秀娟提出,让其丈夫恢复周楼小学校长职务、撤销她的记过处分等,均未调解成功。
公开信里,李秀娟表示自己和丈夫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师,并且附上了一份他们同事全体老师签名按手印的支持他们夫妻俩维权的联名信。
不过,三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向媒体透露,联名信中内容与他们签署时看到的不符。表示后面两句话——“有关人员真的太过分了,我们支持李秀娟老师夫妇合理合法地维权行为”,是老师签字后加上的。
对此,李秀娟并未正式回应,只是强调签署联名信的老师们都是自愿的。
争论焦点:李秀娟为何不愿走司法途径直接上访?
在徐州市信访局官方网站上,有一份由丰县教育局回执给李秀娟的信访回复。该回复称,丰县教育局曾两度针对李秀娟提起的信访“嘉嘉眼睛被甩伤”事件做出处理意见,但李秀娟一次拒绝签字,一次签收不满意,且李秀娟一直未按规定向丰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因此,丰县教育局在相关回复文件中建议李秀娟走司法途径。
事实上,事情发生后,不论是校方、教育局还是信访局,都曾建议李秀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都遭到了李秀娟的拒绝。小编试图通过李秀娟留下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联系到她,截至稿件发出,电话始终未能接通,微信也未有任何回复。
在今早发出的声明中,对于这个问题,李秀娟做出了解释,表示自己曾找了四个律师,但律师不建议自己上诉。李秀娟咨询的第一位律师表示,如果要起诉,就要先把证据固定住,因此建议李秀娟把当时三个孩子写的事情发生经过复印下来,作为到时起诉的证据。
另据李秀娟对媒体表示,另一位律师建议她等女儿治疗全部结束之后再走法律程序比较好,这样可以免除不断递交发票等资料的繁琐事务。
丰县教育局信访负责人丁攀则对媒体表示,李秀娟没有来过县教育局也没有去过市县信访部门,于2018年7月6日直接越级到国家信访部门登记反映情况。当年8月,李秀娟再次到国家信访部门,“我也去过北京劝说,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可李秀娟不答应。其间,我也陪同她去医院给孩子看病。”
李秀娟发给丁攀的短信称,“孩子的伤害赔偿问题,我没法跟他们打三方官司,人力财力我都耗不起。如果教育局能处理好我就回去,处理不好就去国家信访局维权”。
丁攀说,李秀娟15次进京,有4次越级前往国家信访局登记反映情况。视频中,丁攀情绪激动,他说:“我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我对她付出了热情和耐心。她在维权,但最后却给我名声造成很大伤害。”
这些细节拼凑,“信访”这一我们陌生而又熟悉的维权方式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信访,是指人民群众以各种参与形式与政府进行联系的方式,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信访是一项政治制度,当法律、行政等手段无效时,信访可作为救济制度来化解社会矛盾。不过,相关法规也规定,信访行为须遵循“属地管理”“逐级上访”等基本规制。
因此,李秀娟多次越级上访,冲击了信访秩序,同时也给地方政府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如果滥用信访权利,什么事无论大小都直接进京上访,势必危及信访秩序,从而堵塞信访渠道,甚至让一些原本正常的信访诉求也难以解决。
多数情况下,人们习惯于综合采用调解、司法、信访等措施予以解决。但李秀娟的维权经历中,却直接跳过了司法途径,直接上访,也难怪“侠客岛”推测:
这是因为相比于可能耗时耗力、结果不确定的漫长司法程序,信访相对之下则在施压上“经济有效”,一般对上访人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在越级上访的过程中,李秀娟的初衷也从原本孩子受伤的赔偿问题,转变成了“希望社会可以关注学生在校安全”这样抽象的诉求。
也就是说,原本应该是双方家长之间的纠纷,李秀娟的屡次上访,却已经把问题扩大化,变成了李秀娟家庭与学校和政府机构之间的矛盾。
另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是否对其存在扇耳光的行为,更是舆论激化的关键。
李秀娟称,3月1日,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将自己带走,后来她被人拖到楼下,铐上手铐,跪在地上,还被扇了不知道多少巴掌。
对此,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称,当晚,他们接到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报警,因李秀娟不配合依法传唤,只能强制执行。“到李秀娟家后,她把自己关在卧室近一个小时,不断敲门也没有开。因时间过晚,担心扰民问题,只能强制传唤。我们让她穿戴好衣物,但是她也没听。强制下楼过程中,她挣脱跑了,当时也没穿鞋,接着摔倒。”罗烈说,为了执法安全,他们对李秀娟上了铐子。
因为李秀娟此前抗拒执法,派出所民警因执法记录仪电量不足,上述过程中画面缺失,但审讯时有所有的视频监控。“李秀娟到派出所后情绪特别激动,我们还让辅警用一次性纸杯给倒过热水。不存在殴打辱骂情节。”
针对这一问题,昨日丰县人民政府的通报表示,将派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救治眼疾及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李秀娟是一名小学老师,更是一位母亲,孩子遭遇不可逆的视力损伤,她的种种行为也算事出有因,正如央视评论的那样,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考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对待,体现出人心的温度,也考量着职能部门的智慧。
“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李秀娟的案件中,相信在官方和公众们持续不断的关注下,此事将会逐渐明朗,法律会给李秀娟一个交代。
综合整理自徐州民声、新京报、看看新闻、澎湃新闻、观察者网、侠客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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