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一封“女教师绝笔信”在网上流传
8月4日,一篇经“徐州民声”公众号发布,题为《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丨丰县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教育局丁攀,这个世界的恶,你们占了一半》的文章,在网上热传。
该文章的署名作者为李秀娟,文章中说:“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李秀娟称,她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长期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公正对待,并透露其已有轻生心态。
目前,经过调查,丰县县委、县政府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关于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
经全力搜寻,于 4 日 18 时 50 分许找到李秀娟夫妇。目前,夫妻二人平安无恙。调查组已安排教育、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和配合调查工作。
2. 关于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
经调查,2018 年 3 月 12 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
2018 年 4 月 14 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 36 万元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
自 2018 年 4 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
2019 年 7 月 21 日、23 日、24 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 " 代赔偿 " 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截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 31135.87 元,2019 年 8 月 2 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3. 关于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
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
2019 年 3 月 2 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
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有殴打、辱骂行为。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 年 6 月 21 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4. 关于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问题。
梁士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李秀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之女就读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梁士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梁寨镇中心校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来源:丰县发布、新晚报
编辑:于丹丹
责编:关虹
统筹:王刚、高长利
监制: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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