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状告“饭友”APP抓取其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210万元。9日,海淀法院判决支持了新浪的诉求,判令“饭友”全额赔偿。
原告微梦公司诉称,其是新浪微博平台的运营者及服务提供者,被告复娱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饭友”APP中的明星帐号中设置微博专题,并嵌套该明星的新浪微博界面,完整展示该明星微博包括界面和内容在内的全部数据。复娱公司在使用新浪微博数据时还恶意屏蔽了新浪微博中的部分功能且添加了自有功能。微梦公司认为,复娱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复娱公司则认为,“饭友”APP中展示新浪微博是其设置链接所产生的结果,故其行为具有正当性,未损害消费者利益或破坏互联网市场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饭友”APP中展示的微博信息或较新浪微博具体,或仅展示了不完整的信息,故结合“链接”的本质和目的,复娱公司辩称其设置“链接”的说法不成立,应认定为抓取新浪微博后台数据后在“饭友”APP中进行直接展示。该行为使“饭友”APP用户无需注册或登录新浪微博帐号,即可查看新浪微博全部内容,影响了新浪微博用户协议的履行,破坏了新浪微博数据的展示规则,且对新浪微博的该部分内容构成实质性替代,分流了微梦公司的潜在用户流量,妨碍、破坏了新浪微博的正常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官指出,本案是非法抓取他人数据并作为自己主营业务内容的典型案件。
当前,流量成为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重要资源之一,为吸引和留存用户,部分网络服务经营者以将自身主营业务“寄附”于一些用户流量大的网络平台产品上,导致如新浪微博这样的网络平台,成为了数据侵权的重灾区。互联网的特点是开放,信息的本质是分享,但这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随意抓取他人数据并使用,本案结合被诉行为是否破坏他人平台正常运行,是否构成实质性替代,是否存在用户同意等排除原告权益之情形等因素认定被诉行为存在不当性,最终,全额支持了微梦公司关于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在“数据”的重要性在互联网市场经济逐渐突显的背景下,结合个案因素后作出的综合判断,既表明了司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态度,也体现了司法对市场需求的有效回应。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高健、张璇、李思頔
监制:刘昊、童曙泉
编辑:田超、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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