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消息,一个犯人杀了人,但是检查出患有精神病被免去了刑罚,我会疑惑:这到底是谁的错?难道因为他有精神病就原谅他杀人的行为吗?这对被杀的人公平吗?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一直在医院,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呢?但是再转念一想,难道就因为他是精神病就不能在社会上活动了吗?这个问题让人觉得非常的纠结。在精神病院里所有被认定为病人的人,他们的举动都会在医学上有合理的解释,那要是一个正常人在医院里医生会发现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已经有解释了,医生很难会发现,甚至不会发现。之前就有一个新闻里说有个学生被老师残忍地送到了精神病院里,进去后无论他怎么解释自己是正常的,医生都不相信,而且还觉得他的行为异常,会平静地分析他的每一个动作,然后开药。拿这个出来说可能还不太能站得住脚,其实就这个问题已经有心理学家做过实验了。
实验发生在1969年到1973年,实验人员有八个,他们的职业分别是研究生、心理学家、儿科医生、精神病学家、家庭主妇和医生。实验者将这几个人以“假病人”的身份放到了13家医院,要求他们在医院里要以正常人的身份度过,每天做的事情要和在外面一样,而且不能对医生说谎。
进行实验的人还要求在进入医院后,这些人将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联系,只有在医生觉得他们已经好了可以出院了,实验才算结束。在这期间要如实将自己每一天的经历写下来,等到出来后交到实验者手里。在实验期间他们完全按照要求行事,但是却没有一个医生或者护士说过哪怕一句像“你是不是装的”这种话,八个正常人都没有被发现。这还不算是很不可思议的,最可笑的是参与实验的人做着像往常一样很正常的事情,在这里面都会被认定为是某种疾病的特征性动作,继而进行分析,然后开药。
有实验人员尝试过向医生提出自己好了想出院这种想法时,医生没有同意,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说出这种话正好是没好的一种表现。由于他们发现自己各种行为都被认为是精神病人该有的,而且不会被阻止,所以本来大家都是悄悄记录,后来直接转变成了光明正大地写。
在这个实验结束后,实验者又进行了一个实验,他和精神病院的人说,他派了一些正常人进了医院,看医院能不能判断出来。结果十分打脸,根本就没有正常人进入到医院内,而医院却给出了193个名额,说他们是正常人。
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一旦进了医院,被先行定了精神病的标签之后,再想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的成功几率很小。当然,这个实验也不是为了向大家展示精神病院的医生、护士有多么不靠谱,而是想要说明一个道理,想要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要先行下定义,不然就会被这个标签所误导,所做出的判断都会向这个标签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