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私而不能成其私,唯无私者,方能成其私。此处蕴藏着公与私的辩证智慧,却在古今遭受无数批评与误解,不可不辨。
“身先”“身存”是效果而非目的
古今很多学人(包括朱熹、王夫之等古代儒者,以及徐复观、钱锺书等现代学者)都认为,“后身”“外身”不过是为了“身先”与“身存”,老子所言之“无私”看似高尚,其实是为了成其私。老子说出这样的话,表明他是个自便自利且操术甚巧的小人;老子计议之心太多,其流弊所及,便滋生出杨朱的为我论。
这种解读歪曲了经文的本意。圣人并非先有身先身存的预谋,再有意地以后身外身为手段来实现之。民国时期王力对此有过精到的辨析:“圣人后其身而身先者,亦自然之势,非圣人有先民之术也。不期然而然,谓之势;期然而然,谓之术。势之所至,乃自然之结果;术之所致,则人为之结果”。后身外身不是“术”,身先身存只是“势”,后者是伴随前者自然会有的效果。这种效果的获得,实乃势所必然、理必如此,非有求而然。天地无心,不自生故能长生。作为天地的效法者,“圣人常无心”,他不是有心于身先身存,再去后身外身。
相应地,老子并非把无私利他当作利己的有效手段来加以倡导。“以……故……”句式清楚地表明,无私与成其私之间是因果关系,而非手段与目的关系。北宋苏辙就曾指出:“彼其无私,非以求成私也,而私以之成。”张松辉认为,从后身到身先是需要条件的,老子却无视转化条件,认为后身就能身先,这种想法本身是幼稚的。笔者则以为,老子本来就没有教人将身先身存、成其私悬为目的,这样一来,当然不能指望他谈什么转化条件。总之,圣人之后身、外身、无私是真诚的,绝非为进而退、为谋私而装作无私。
“以反求正”论似是而非
有许多论者认为,世人不知曲致之理,但求直遂,而老子教人“以无争争”“以无私私”,正如冯友兰所谓“南辕正所以取道北辙”。马荫良、刘笑敢、林光华等人明确将此概括为“以反求正”。笔者以为,这类解读似是而非,极易引人误解。
“以反求正”意为通过非a来追求a,此与老子思想不合。其一,他没有教人把身先身存悬为目的来加以求取,反而一再强调“功成而弗居”“功遂身退”。可见,无论事先事后,老子都强调后身外身,这证明他主张彻底地放弃不争。此外,通过仔细辨析还可发现,在一系列对子中,老子认为“反”就是“正”。例如,守柔便是强(“守柔曰强”),不是别有所谓强。而且,守柔只是守柔,并非意图以此来战胜他人。其二,老子的言论是对世人的建言。一旦世人信从,即便他们误把身先身存、成其私当成追求的目标,其行为也会变得少私寡欲,而不是自私自利。其三,a是世俗目标,但按老子的方法行事与按常规方法行事,所获得的效果是不同的。老子实则是说,a是不值得追求的,我们只管知止于非a,反而会不期然而然地收获大写的A。
要想彻底厘清老子的思想,还需对“身”“私”做一深入辨析。同一“身”字,在“后身外身”一说中遭到否定,而在“身先身存”一说中受到肯定,其内涵必定迥别。古今都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如明代陆西星把此二“身”区分为肉身与道身,当代学者韩林合将其区分为非本真之身与本真之身,张默生、牟钟鉴、刘笑敢则从中看出小我与大我的区别。事实确乎如此,“身”在《老子》中有不同含义:后身外身之“身”是贪欲的代名词,这是有待消解的对象;身先身存之“身”则指生命,这是需要保任的对象。
同理,无私是对通常意义上私的否定;成其私的“私”,则不可作普通的私看待。“圣人”作为老子对侯王的期待,所成就的“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一己私利,而是百姓的安乐和邦国的稳固。“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正是此意。国泰民安、政权稳固正是开明君主梦寐以求的。从世俗角度看,这就是所谓的“成其私”;然论其实质,却是在私百姓之余而私己,或者说,其结果是人我两利。
成己在成物中实现
圣人不期先而自先,不期存而自存,无私反而能成其私。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需要紧扣君民关系来考察。后身而身先,是因为后身之圣人被百姓认为德行高尚,因而受到推戴不得不先;外身而身存,是因为外身之圣人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去侵害百姓,因而不会受到百姓的伤害;圣人无私,百姓才能各遂其私,百姓若各得所欲,则圣人亦能成其私矣。这就是君民之间的互动。成物即所以成己,成己在成物中实现。
世人多认形躯为“我”,并争先恐后地通过扩张贪欲去贵身,结果却是“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再则,自私其身者不知人我实为一体,他们营营为一身之谋,而不顾及他者。但人都是社会性的存在,当个体追逐一己私欲时,势必会挤压他人的生存空间,这样就动与人争,岂得无患乎?可以断定,如此贵身,适足以害身。
《老子》十三章云:“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基于“有身”之有害而提倡“无身”。这里,“有”“无”不可理解为存在与不存在,而应理解成执着与不执着。“有”如同“生而不有”之“有”,“有身”指执着于身体这个躯壳(实指扩张贪欲),“无身”则破除这种执着(实即“少私寡欲”)。后身外身便是无身。一个人只有无身,不为一己私利所缚,才能一方面使自己的生命有一合乎自然的生长发展,另一方面也不侵扰到他者。
利己主义不利己,无私反能成其私,这话看似矛盾,却是生活的真相。《老子》八十一章“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予)人己愈多”,说的正是公与私的辩证关系。
正视现实人性
冯友兰批评老子巧于算账,把合乎道德的行为当作趋利避害的方法。还有人认为,老子之说与儒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相较,有着义利公私之别。笔者则以为,“成其私”语似不雅,其实是借“私”来劝诱“有身”者也。清末易佩绅对本章可谓体贴入微,其言曰:“老子救世之心甚深切也。世人莫不自爱其生,然不能推其爱于人,且往往因自爱其生,以妨人之生。为君长者,更因爱一己之生,以害天下之生。而究之所以,自爱者适以自害也……圣人不期先而自先,不期存而自存,皆成其私也。既以无私者正告之,复以成其私投世人之私,而冀其乐从,亦正告之也。不善读者以私意窥老子,转谓老子之学为自私,则误矣。”世人大多谈“私”色变,老子不唱“无私”的高调,体现了他对现实人性的正视。老子深知私之不能尽除亦不必尽除,故以“成其私”来引导人们无私,可谓用心良苦。在笔者看来,这不是缺陷,反而是老子思想的难能可贵之处。
无私而成其私,一语道破公与私的辩证关系。遗憾的是,古今许多人都不理解这种超越常识俗见的思路,致使老子蒙上不白之冤,更有甚者则有意无意地把它误用作阴谋权术。而造成误解与歪曲的根源在于,人们拘泥于字面,没有意识到老子经常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同一字词。有鉴于此,在探究《老子》思想旨趣时,我们决不能停留于片言只语或字面义涵轻率地下断论或做抽象的讨论,而应紧扣语境,会通原始材料并结合其思想的内在逻辑来追索概念的具体所指。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可能的《老子》——文本对勘与思想探原(道篇)”(16FZX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汪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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