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确保群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 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以后,医院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都认为这是医疗服务定价,实际上,大家都错了,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是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意思是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可以少,不能多。长期以来我们医院的管理者存在着一个误区,认为我们的成本加上利润就应该是价格,就是我们收多少钱,医保和患者就应该给我们多少钱,其实那是错误的,实际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购买者决定,而不是由商品的出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决定的,购买者只关心自己的成本不关心别人的成本。
当医疗服务中面临着医疗价格压力和医疗成本上升的挑战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为了应对不断上升的医疗成本,政府常常采取的办法就是削减给医院的支付额,倒逼医院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在这个医疗费用控制的过程中,支付者只改变对医院的支付额,而把降低医院的成本费用和提高医院收入中的有效产出这个重要任务交给了医院的管理者,因为削减医疗服务价格而不去降低成本就会直接影响医院的利润,影响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在美国,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医保支付,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定期协商。其中:政府举办的美国联邦医疗保险采用行政定价的方式,医生和医疗机构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若不接受,就不能接诊联邦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商业保险机构以上述联邦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基准,与医生和医疗机构协商议价,也就是我们说的建立谈判机制。
另外,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让医疗费用无限增长,医保是代表国家和患者向医院购买服务,是团购,团购的价格就要比散客的低,你们医院如果不提供服务,其他医院提供服务,你们这家医院就无法生存。医院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提高服务质量才能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