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挽回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主动道歉求原谅、送关心送礼物,还是乞求他感动她让ta心软。实际上,喋喋不休的道歉请求,最终只会换来不屑一顾。你俯下身子说 “我错了,你回来吧”,这些话只能让你变得廉价。感情的本质是吸引,无论分开还是亲密地在一起,我们身上总有某种难得可贵的价值吸引对方。更长远来看,无论是恋爱还是伴随一生的婚姻,都需要依托这种持续的吸引力去维持亲密关系。幸运的是,两性之间的吸引力并不是无迹可寻的,有很多研究发现了两性之间奇妙的联系规则,可以帮助我们在分手挽回的过程中更好的表达自己,这些规则心理学上称之为:吸引力法则 (the law of attracting)。
0.1
分手代表着吸引力消失吗?
答案是否定的。分手不能代表感情的戛然而止,一段真心付出的感情不会说断就断,分手后的痛苦感觉就是这段关系的延续。麦克斯韦尔·马尔兹(Maxwell Maltz)是美国的一名整形外科医生。他在1960年出版的《Psycho-Cybernetics》一书销量超过3000万册。他发现整容客户需要大约21天才能习惯看到自己的新面孔。同样,当患者的手臂或腿被截肢时,Maxwell Maltz 注意到患者在约21天内,仍能感觉到自己已经截去的肢体。进而他得出著名的 “21天效应”:人类旧的心理形象消失,新的心理形象建立,需要花费大约21天的时间。
伦敦大学学院的健康心理学研究员 PhillippaLally 在2009年进行了一项更科学的心理研究。Lally和她的研究小组研究调查了12周内96人的新习惯养成时间。其结果发表在欧洲社会心理学杂志上:平均而言,忘掉旧习惯、创建新习惯的过程需要3个月以上——确切地说是66天。换句话说,如果TA想忘掉你,开始全新的生活,这可能会花费TA三个月到八个月的时间。
看起来果断的分手其实是难舍难分。当伴侣长期在一起时,特别是已经习惯了彼此依存的关系中,两个人共同的依赖感会在分手后缺失,会感觉丢失了自己所关心的人,也失去了习以为常的陪伴,分手的痛苦就是源于这种孤独感。但是,孤独感其实是吸引力最好的容器,我们在情绪波动的时候更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你的前任忘不了你,反而根据记忆的规律,在分开后的半个月内,就会不由自主的陷入回忆的漩涡。过往的记忆会在这时大量的涌现出来,这段时间其实是我们展现自身吸引力的最佳时机。
0.2
挽回的四个吸引力法则
1
简单曝露法则
简单曝露法则(the mere exposure effect):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次数越多,我们的潜意识就越认为他是安全的、亲切的、熟悉的。并乐意于将他添加到自己的生活之中。好比,网站边边角角的广告或是电梯里简单重复的洗脑广告,毫无意义却在我们心里留下痕迹。在感情生活中,我们更亲近于自己熟悉的人。简单的曝光是许多恋爱发生在校园或是办公室的原因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日接触会使陌生人变成朋友。我们与某人共度的时间越多,我们就越有可能喜欢,接受并爱上他或她。简而言之,这种吸引力是我们通常不会注意到的,但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累积。我们对某人的曝光越多,TA就越想要接近我们。
对挽回来说,和前任断开联系,从ta的生活中完全消失并不是一个好办法。我们还是需要尽可能的接近对方,在ta的生活中曝露自己。但要注意的是曝露法则之前还有简单二字,当你频繁出现在别人面前时,可能会让对方注意你、对你产生好感。但如果你持续不断地信息轰炸、手机轰炸,甚至上门纠缠。只会加深对方对你的厌恶。与此同时,刚分手时对方还处于对你的情绪否定期,你的死缠烂打反复出现,都会得到对方负面的评价,强化分手的正确性。再比如分手后常会在朋友圈发一些伤感痛苦的文字图片,想引起前任的注意。这也不符合吸引力的原则。吸引力价值中的关键是你能给对方带去情绪价值,让对方觉得你的存在是美好的,和你在一起比一个人过或者比别人在一起更开心幸福。所以曝露原则的前提是这种曝露不是刻意的,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联系;以及注意我们所曝露内容的积极、美好。
2
蔡氏效应
蔡氏效应(Zegarnik effect)是指我们会为未完成的任务投注更多的注意力。任务未完成、目标未实现,脑子里就会有个声音不断提醒你去完成任务、实现目标。而当我们完整的做完这件事,脑子里的那个声音就会消失,事情本身也会被快速的遗忘。所以在分手之后,一旦你的前任彻底认为这段感情到此为止,接受了分手的事实,ta就可以顺利的将所有的注意力移开。分手后的痛苦连同以往的回忆,也会被妥善安置。
所以挽回之中,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持一种藕断丝连,让前任持续对你投入关注。逆向心理技术(Reverse psychology)可以帮我们达成这个效果。当人类经历强烈的情感波动时,我们会将情绪无序的(无意识的)转移到有特殊意义的事物或某个人身上。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更重视无法获得的人和事,我们不能拥有的东西却更具有吸引力。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心理技术,操控你前任的情绪,让他将情绪更多的投射到你身上,让他更注意你。即是一种有条件的 “断联” :你不需要你去直接面对前任,请求他回来,这违反了简单曝露原则,这样做会让你们分开得更远。我们通过第三个途径与对方联系,它可以是你们共同的朋友,可以是公开的社交网络,如朋友圈、微博等等。通过这种联系:
1、尽可能地展示自己,展示你的日常生活;
2、向你的前任表明你已经取得了改变,取得了进步;
3、让他意识到他失去了一些珍贵的东西;
4、让他意识到自己想参与你的新生活;
5、激发他产生对你的嫉妒。
蔡氏效应和逆向心理学就是让前任觉得自己失去了对局势的控制,“操控” 一个人做你想让他们做的事。怎么理解呢,比如,当一些东西随时都可以看到,它就会变得无趣。而当你感觉到 “自己的东西” 突然消失了,你会开始主动寻找,即使它对你来说已经变得不那么 “珍贵” 了(就是说虽然你们已经分手了),但你还是不受控制的想要去找寻它。你应该 “理所当然” 的出现在他身边,去请求他挽回他。但现在你并没有这样做。制造这样的不在场,让他的感觉偏离自己的设想,让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3
相似性法则
我们会被与我们相似的人所吸引。外向的人喜欢外向的人,受过教育的人被受过同样教育的人吸引,左派喜欢左派。简单来说就是门当户对,在家庭背景、个性、价值观的参数上,我们更喜欢与我们有很多共同点的人,爱情应该是对自己的 “完成” 或补充。我们被最像我们的人所吸引(McPherson,Smith-Lovin,&Cook,2001)。按基督教的说法,上帝用男人的肋骨创造了女人,可能我们寻找真爱就是在寻找我们的一部分。
这种偏好的一个原因是,两个相似的人更容易沟通,理解;更容易分享彼此的价值观,彼此产生信任。第二个原因是,在心理上,不可否认我们都是爱自己的,我们总会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爱一个与自己相似的人,就是一种自我认同。
所以在挽回过程中,“投其所好” 可以拉近两个人的距离。每多一个相似的地方都可能提高那个人对你的好感度。我们已经懂了如何建设吸引力,如何引起对方关注的方法,但是可能聊天依然找不到话题,感情没有办法进一步升温,或者难以维持长期的吸引力。这就需要去寻找更多的相似性,创造更多的交集和共同话题。想象自己成为ta才能懂得ta。分享共同点肯定会使联系变得容易。和前任分享类似的音乐品味,展示ta喜欢的美食,尝试ta的爱好,相似性是打开沟通困境最有效的方法。
4
独立性法则
挽回之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挽回的目的不是回到过去的状态,而是你们重新相爱一次。挽回中千万不能失去独立自我,去随意地付出求复合。
当我们第一次爱上某人时,我们会有 “爱情失明” 的感觉。我们会对热恋中的爱人产生一种崇拜,并将对方视为生活中最有魅力,最聪明,最有成就的人。他们所有的错误缺点都可以被原谅。而在两个人分开之后,也会产生反向的 “爱情失明” ——你所有的试图的挽回行动,都有可能得到负面的评价。你想挽回前任,为TA精心准备礼物,邀请他烛光晚餐,甚至给他出乎意料的惊喜,你觉得自己付出了很多,以为自己可以赢得对方的心,但是结果往往只能得到 “别烦我了” 四个字。从表面上看礼物,惊喜都是不错的办法,实际上可能适得其反。你只是把自己想要的给了对方,但是从来没有考虑对方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这种错误的付出不仅不会挽回对方,反而会给对方造成巨大的压力。
爱不是能 “赚取” 的东西,挽回需要两个人的通行证。你自以为是的设计迟早会出现一种 “沉没成本” 的现象。你的惊喜,你的礼物,就像投注湖中,可能激起了一些涟漪,最终它会沉没,而湖水归于平静。你的付出像没付出一样。最后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你独自的投入赚不来爱情。而你所有挽回的精力,也会在沉没中消耗殆尽。
对自己的生活保持热情是才是最大的吸引力,2012纽约州立石溪大学长期研究恋爱关系的个性品质发现,浪漫吸引的最关键因素是 “坚持独立自我”,让对方感觉自己是 “捕获者”,让对方去追逐你。尤其是对男人来说,送上门来的猎物男人不屑一顾。无聊可能是浪漫关系最主要的障碍,分手的眼泪引人怜悯,但是不会吸引ta重新爱上你。一段感情的失败不能完全否认你这个人,但是确实证明你有失败的地方,要想你们重新相爱,挽回的核心还是需要改变,提升自己的价值。这种改变可以从一件新衣服开始,他们马上会注意到,他们会知道你的一些事情已经改变了。而真实正重要的就是你处事方式的改变,如果你之前任性自我,如今变得稳重而有同理心;如果你之前冷漠不语,如今变得热情而又乐于表达;如果你之前喋喋不休,如今变得懂得让对方表达,并能给他安慰。你的每一次出现都会给他惊喜,你的外表和内在都在强化你是全新的。
挽回不是求复合,不是撩妹撩汉,更不是眼泪和无休止的付出。你最大的价值就是自身的闪光点。挽回最圆满的结局就是你们能够重新认识,并相互见证、参与自己的新生活,最终你们复合,并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彼此。毕竟:
“真爱不是一起凝视彼此,
而是一同看向远方。”
——圣·埃克苏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