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儿童交往。耐心倾听,仔细理解儿童的想法和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关注儿童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良好、健康的师幼关系对于学前机构的教育有着深远意义,也对儿童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构建良好的师幼关系,可从以下策略入手:
1、奠定良好师幼关系的情感基础
儿童走向熟悉的家庭,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就是去幼儿园,这是其人生中一次重大的转折。因此,建立良好师幼关系的第一步就是帮助幼儿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消除分离焦虑,拉近教师与儿童之间的情感距离。
分离焦虑是婴幼儿与母亲或照顾他的熟悉的人分离时,面对陌生的环境而产生的紧张情绪和不安行为。儿童不适应集体生活则可能表现为生活能力差,不会和同伴友好相处,争抢玩具等。这些都是儿童面对陌生环境的自然反应,教师应理解和接纳儿童的这些表现,不能把这些表现看作是儿童的行为“问题”,或毫不关心,让儿童“自然适应”。教师要以和蔼可亲的态度对待儿童,和声细语地与儿童说话,并伴随身体的抚摸和拥抱。对儿童的哭泣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训斥威胁。同时,教师对儿童好的表现要及时给予表扬,做大及时强化。教师的关心、爱抚会使儿童感到有安全感,获得情感上的满足,使儿童能够从感情上接纳教师,把教师当作陌生环境中可信赖的保护者,为良好师幼关系的形成奠定坚实的情感基础。
2、以亲切、平等、尊重的态度积极主动地与儿童交往
教育是儿童交往的态度影响师幼交往的效果与师幼关系的性质。教师在与儿童交往的过程中,要使每一个儿童都能感受到教师的关注,并力图从儿童的角度体验他们对人、对物、对事的感受。教师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儿童,不要对儿童发号施令、强制幼儿服从。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儿童的不服从行为,不能因为儿童做错事而恶意批评、训斥幼儿,甚至讽刺、挖苦、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要经常使用协商、建议的口吻与幼儿谈话,教师的表情、语气、姿态、动作应体现出对儿童的尊重与信任,并创造条件让他们经常获得成功的体验,使儿童能从教师和同伴那里得到积极的反馈,感受到自己是受欢迎的。
3、教师应与儿童进行有效的沟通
教师的言语和发出的信息要简明易懂,以适合儿童理解的方式,使儿童明白所发出信息的真正含义。教师还可以通过眼神、微笑、语调等非言语的方式传达对儿童的爱、关怀、支持和鼓励。在师幼交往中,教师应尊重儿童主动沟通的需要和愿望。教师不仅要自己说,还要学会倾听和观察,用积极主动的倾听方式鼓励儿童说,理解和分享他们的想法和情感,并注意对儿童发起的交往行为做出及时、适宜的反应。同时,教师要给予儿童表达的机会并鼓励幼儿积极表达。特别是当儿童情绪不佳、犯错误或有着与教师不同的观点和想法时,教师应引导儿童表达自己的感受,允许和鼓励儿童说出自己的理由与见解。在这些情境中,师幼之间情感的交流和观点的碰撞最有利于彼此的理解,从而有助于和谐的师幼关系的建立。
4、对儿童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感兴趣
关注和感兴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和态度,当教师真正关注儿童和儿童的活动时,他就会有意识地观察、了解儿童的需要和愿望、儿童的情绪情感状态及儿童感兴趣的活动与话题,就能够做到不仅身体在场,而且心灵上贴近儿童,心理上参与到儿童正在进行的活动中去。这时教师对于儿童及儿童活动的关注和兴趣就能够通过一系列的外在表现(手势、面部表情、语言等)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并为儿童所感受,从而为积极的师幼关系的建立奠定良好的情感基础。
5、宽容对待儿童的过失
教师首先应认识到,儿童是成长中的个体,其身心发展尚不成熟,因此,犯错是正常的、在所难免的。以这种理解、宽容的心态对待儿童的错误,教师就能心平气和地帮助儿童分析错误的原因,儿童也就能更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批评。同时,由教师的理解所引发的师幼之间的情感沟通也有助于师幼关系向积极方向发展。但是,理解与宽容并不意味着放任或放纵。创建和谐的师幼关系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儿童发展。因此,教师在理解儿童的基础上还应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及时的、适宜的正面指导和帮助,使儿童能在改错的过程中不断成长。
6、要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
良好的同伴关系能够为儿童提供大量的、积极的相互作用的机会,有利于儿童认知和学习的发展,也可以使儿童学会交往、合作,对儿童社会性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儿童间良好的同伴关系可以在班级中营造温暖的、积极的、支持的环境,有利于儿童产生积极主动与教师交往的心理氛围,能够引发儿童更多的、积极的交往动机和行为,儿童与教师所形成的关系也更为积极。因此,教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为儿童同伴交往与合作创造条件;二是鼓励、指导、帮助儿童用适当方式和同伴交往,重点指导儿童形成合理的人际交往方式;三是鼓励、引导儿童学会倾听并尊重同伴意见;四是鼓励儿童关心、帮助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