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爱情辜负,那就勇敢说出来,纵然爱情远了,明一悦读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悦读:你好。我是个男粉,今年31岁,说起来有点不太好意思,其实我结婚了,但并不爱自己的老婆,相反,我爱上了自己的女同事……她比我小5岁,在单位我帮了她很多业务上的事,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确切地说,她成了我的情人。开始她说什么也不要,只求能够在一起,可是我们好了才一年多,感觉她变了,逼着离婚不说,还开始伸手不断地跟我要钱,我受够了,当初那些爱的感觉也没有了,甚至感觉她还不如我老婆温柔,我想断了跟她的一切,但她又不愿意,天天又哭又闹,现在单位同事好象都知道我们之间的事了,真是难为情……明一悦读我想问问你,情人不应该就是有感情时在一起,没感情就放手吗?为何她要这么折磨我?我已经对她厌烦了,可她不撒手,我又该何去何从?
明一悦读:情人之间,难逃这四个“相爱相杀”的阶段:一,暧昧。产生暧昧的感觉,不管对方是否有家庭有婚约。二,激情。暧昧过后,是忍不住的激情,越是偷,越是得不到,越要在一起。三,冷却。激情淡了,那点感觉也没了,冷却期会让双方开始思考,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四,记恨。情人之间大多无结局,没有结局就意味着有人会后悔当初的付出,难免会记恨,甚至报复。明一悦读建议:情人之间,永远是“相爱相杀”,见不得光的感情,往往最伤人,你应该做的是直面,跟情人把关系整理明白,在减少对他人伤害的同时,减少你们之间的相互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