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深圳航空、祥鹏航空、中国联航、山东航空等航空公司相继对外公布,自 2019 年 1 月 5 日(含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海南航空及大新华航空1月3日公布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中国联航1月3日公布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深圳航空1月2日公布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运输燃油附加费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和《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359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做出的调整。
根据调整,自2019年01月05日零时起(含出票日期),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和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0元,截止日期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已销售的国内客票燃油费不退不补;出票日期在2019年01月0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去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和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