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心理学十一大理论
皮亚杰通过“对偶故事法”的观察实验,观察儿童的活动,用编造的对偶故事同儿童交谈,考察儿童的道德发展问题。他认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提出了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儿童的道德判断》),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皮亚杰认为,10岁以前儿童的道德发展处于他律水平,即对道德行为的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10岁以后,儿童的道德发展进入自律水平,即儿童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大多依靠自己的内在标准
皮亚杰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又称前道德阶段
自我中心阶段是从儿童能够接受外界的准则开始的。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往往按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规则对他的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没有义务意识,在游戏中没有真正的合作。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5、6岁~8岁),又称权威阶段
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而不会考虑行为的动机。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现实主义或他律的道德。
第三阶段:可逆性阶段(9—10岁),又称自律道德阶段
可逆性阶段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儿童一般都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儿童开始意识到自己与他人间可以发展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你让我遵守,你也必须遵守”),规则也不再是权威人物的单方面要求,而是具有保证人们相互行动的、互惠的可逆特征。同伴间的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
这一时期也称作自律期,也就是自主期。道德发展到这个时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权威。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位置,判断不再绝对化。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又称公正道德阶段
公正阶段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他们开始倾向于以公道、公正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能够根据他人的具体情况,基于同情、关心来对道德情境中的事件作判断。
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应用时加以界定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并不表明发展的连续统一体的中断。
知识回顾:
心理学理论之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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