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以下简称《意见》)决策部署,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意见》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中央财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30个贯彻落实《意见》协调机制单位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近期围绕《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分工方案要求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会议认为,《意见》出台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陆续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文件和行动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有序,各项配套措施稳步推进,为改善企业家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工作初见成效。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将中办、国办印发的分工方案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牢牢抓住方案明确的重要举措,确保件件落实、见到实效;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成果形式,逐项督促抓好落实;要搭建工作平台,以构建评价体系、打造研究智库、开展重大活动、推动试点示范、强化宣传报道等为主要切入点,有效带动全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