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名下经过合法转包的650亩山林地,却在毫不知情的时候,被镇政府越俎代庖出租给了一家光伏电力公司。地被占用,5万棵林木被砍伐,一分钱补偿没有!感觉被欺辱的他愤而向法院起诉,最终无果。两年多的奔波,经历数次“踢皮球”,换来的仍是一声叹息。
禹州市景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智钦遭遇的奇葩事,正在河南省禹州市上演。
一次经司法部门见证的荒山转包
2010年11月2日,郑智钦经张建军介绍,从张福昌手中转包了1500亩荒山。张建军时任禹州市鸿畅镇张庄村委会主任,张福昌系张庄村3组村民。早在1996年4月26日,张福昌通过“拍卖承包”方式,承包了张庄村与万寨村交界处三峰山西峰的1500亩山地,承包期60年,自1996年4月26日至2056年4月26日。
郑智钦与张福昌签订转包荒山协议书的那一天,他特意请河南省禹州市鸿畅法律服务所出具了《见证书》,见证员为孙书杰。作为禹州市景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景泽园林绿化公司)的法人代表,郑智钦做事还是比较谨慎的,之前他就专门请人看过张福昌手里的原始承包合同书,合同书末尾的3个红色公章让他放了心,加盖公章的单位分别是“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禹州市鸿畅镇张庄村林场”和“禹州市鸿畅镇张庄村民委员会”。
就是这份签订于1996年、由张福昌转交的承包合同书让郑智钦吃了定心丸
郑智钦是以景泽园林绿化公司的名义与张福昌签订的《转包协议书》。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内容明确显示:这次转包经过了(鸿畅)镇林业部门负责人和(张庄)村委会领导的同意。张福昌是在自己对该地块承包期内(1996年4月26日至2056年4月26日)的合法转包,转包是“因多种情况,本人无能力治理发展经营”的自愿行为。景泽园林绿化公司的签字代表是郑智钦和连保卫。禹州市鸿畅镇张庄村民委员会、禹州市司法局鸿畅法律服务所作为这次转包的见证方分别加盖了单位公章。
禹州市司法局鸿畅法律服务所对郑智钦的转包行为给予见证并加盖了单位印章
这份加盖了多个单位公章的协议书显示,自2010年11月2日起,郑智钦拥有了荒山使用权
签订协议书的前两天,郑智钦就已经将五万元承包款一次性付给了张福昌,张福昌还写了一个收条。这就意味着,在2056年4月26日前,原属张福昌承包的1500亩山地使用权归景泽园林绿化公司所有。这块位于张庄村北的山地“四至”分别是东至万寨村界以西,西至张庄村9组、6组边界以东,南至张庄村责任田以北,北至三峰山顶峰。
取得这块山地的承包权后,郑智钦在2010年11月29日向禹州市林业部门申报林权登记,经禹州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曾某、李运鹏、刘旭升、朱松伟等四人实地调查,确认郑智钦的转包山地实际面积为650亩,栽植核桃、杏树、侧柏等14000株。当天,禹州市林业局发布了一份《公示》,标明将为这块山地确权发证,如对林地权属、所有权、使用权、边界及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请举报。公示30天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郑智钦依法向禹州市林业局申领《林权证》,但因为特殊情况,暂时搁浅。
一场“被作主”的土地征收
由于张福昌最早跟鸿畅镇人民政府签的合同就约定这块地只准种植树木,所以郑智钦接手后也开始在山上种树,主要种黄连和松柏,几年内大概种了有三、四万棵,投资约100万元。
2016年春节期间,郑智钦突然接到张庄村村支书兼村主任张建军的电话,问有没有一家光伏公司联系过他,还说这家公司要占三峰山那块地,委托村里给他做工作呢。郑智钦纳闷不已,那块承包山地位置偏僻,除了种树的时候组织人员上山,平时也没人看守,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等郑智钦闻听消息赶到三峰山的时候,眼前的情景让他吃惊:几台挖掘机正在作业,地上歪倒着被连根拔起的黄连树!他急忙上前阻拦,询问现场谁负责,并一再声明这是他的承包地。
“在我地里施工的是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人,我找到这家公司设在三峰山中峰的项目部,没人出面跟我谈,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但我阻拦以后他们停工了,可能也是快过春节的缘故。谁知道过了一个多月,他们又开始施工,挖掘机和工人增加了好几倍,我再去阻拦,他们仗着人多,还想打我。我一看阻拦不了,就用手机拍摄了现场视频当作证据。”2018年4月25日,郑智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据郑智钦了解,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禹科光伏公司)2016年在三峰山区域的施工面积在1000亩左右,除占用他的650亩山林地外,还占用了相邻的张得镇山李村300多亩山林地。直到禹科光伏公司2017年2月全部施工项目结束,郑智钦都没有见到该公司的负责人。期间他把自己的《转包协议书》等一大堆资料拿给禹科光伏公司的人看,也没能阻止施工,只有一个项目经理模样的女士曾跟他说过话,意思是“公司有施工合同,合同跟鸿畅镇政府已经签过了,有啥事找镇政府。”
一起艰难的维权诉讼
明明是自己名下合法转包并经过司法部门确认的权属山林地,自己却做不了主,郑智钦感到十分屈辱。他拿着张福昌跟鸿畅镇政府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多次找镇政府领导,人家也认这个事,就是口头打哈哈:“时间长了,章没错,合同没错,不行你走司法程序吧。”
被逼无奈的郑智钦只好把占用他承包山林地的禹科光伏公司告上法庭。郑智钦在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要求禹科光伏公司赔偿他所有被毁掉树木的经济损失,并恢复山地使用功能。“法院当时不受理,我通过找关系,向中央巡视组和国务院信访局投寄材料反映,法院才受理了。但法院压着一直没正式开庭,后来又说我告错了,让我撤诉,重新立案告鸿畅镇政府。折腾来折腾去,就是没解决问题!截至现在我的承包地已经被占用两年多了,也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说这番话时,年过五旬的郑智钦眼里隐含着怒火。
就在打官司的过程中,郑智钦偶然从法院调查材料里看到了一份合同。“我通过法院从林业局调取的资料,确实发现鸿畅镇政府跟光伏公司签的有合同,每亩地赔偿标准是200元,我还用手机拍了照片。”郑智钦告诉记者。
据郑智钦仔细回忆,鸿畅镇政府跟禹科光伏公司签订的那份合同写明了是租赁土地,租期20年。如果按这个标准计算,他的650亩承包山林地每年应该得到13万元的补偿,加上因项目施工被毁掉的5万棵树木损失,补偿款总计约300万元。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谁占咱地给咱地钱就行了,林地你给我毁了,得赔偿我。禹州市别的光伏项目每亩地赔偿是200元,按标准给我就行了,要让我得到补偿。”至于起诉鸿畅镇政府越权出租他人权属山林地的问题,郑智钦心底里没一点把握,“我告政府能告赢?”他反问记者。
占地项目实施者禹科光伏公司被推上被告席
相关单位“拒绝采访”背后有猫腻?
2018年4月下旬,企业观察报记者在接到郑智钦的实名举报材料后前往河南省禹州市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在鸿畅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人邢某表示将把记者的采访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之后,该镇人大主席张某曾代表政府部门就郑智钦保留的有关承包合同书真伪问题口头提出质疑,但截至发稿时,鸿畅镇政府并未提供任何书面回复意见。
记者质疑鸿畅镇人民政府的“敢于担当”体现在哪里
记者从禹州市林业发展中心获得的信息是,禹科光伏公司在三峰山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没有办理占用林地的备案手续。
4月25日下午,记者冒雨来到位于张得镇山李村村北三峰山半山腰的禹科光伏公司,公司大门紧闭,里面的值守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记者进入。根据禹州市林业发展中心资源林政法规股负责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采访了禹科光伏公司的“石总”,“石总”明确说明他们实施的项目征用土地是跟当地镇政府签订的合同,没有跟土地承包人签,并拒绝提供合同样本。
据知情人透露,禹科光伏公司在三峰山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过亿,光征地补偿款一项就有800万元。禹科光伏公司目前已被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这800万补偿款由欣旺达能源公司“买单”,且已经支付给鸿畅镇人民政府和张得镇人民政府。至于这笔巨款的最终流向,不得而知。
记者将对此事件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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