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曹宇)“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在6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等就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现场(央广网记者曹宇摄) 何立峰:易地扶贫搬迁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而易地扶贫搬迁却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2015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4年底,国家还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7017万人,其中包括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决定,对这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包括集中安置和插花式分散安置。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这块“硬骨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表示,采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过搬迁来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 何立峰表示,搬迁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何立峰说,“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是按照比小康还要高的标准,而是按照脱贫的标准,满足搬迁群众基本住房需要,所以规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这是基本标准。” 另外,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居住的其他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如果自愿搬迁,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何立峰认为,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在中国历史上、在中国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张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久久为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最不平衡的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不充分的是乡村发展不充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张勇说。 张勇认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要做好顶层设计、做好规划、区分重点,循序渐进加以推进。张勇表示,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希望能把重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实施步骤,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开好局、起好头。 张勇表示,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区别不同类型加以推进;要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强化人才支撑,同时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还要加大资金投入,使乡村振兴能够有一个“人、财、物”的保障。 张勇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将一步一步来做,扎扎实实把《规划》编制好、实施好,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