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5日电(记者 王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很多没有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迫切。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出台,规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每部电梯政府财政最高补贴22万元。
2017年6月,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规定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计划的四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增设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为减轻老旧住宅居民加装电梯的资金压力,济南市财政局、房管局、质监局联合出台了这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财政补贴办法,规定补贴发放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为七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2万元;六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0万元;五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8万元;四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6万元。
截至今年2月,在济南市试点区域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共有320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116个单元已办理完成规划审查手续,20个单元已开工建设,其中6部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根据计划,今年济南市将力争完成180部电梯的加装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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