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在经历持续巨亏、资产重组失败、司法重整之后,长期缄默的重庆钢铁首次披露了重整的来龙去脉。
2月27日晚,重庆钢铁在2017年年报中表示,2017年是公司发展史上重大转折之年。上半年,面对资产重组终止,资金链面临断裂,诉讼风险居高不下,维稳压力巨大等多重困难,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及重钢集团关于改 革脱困总体部署和要求,上下一心,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推进各项改革举措,通过各方共同 努力,维系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稳定。
重钢的前身是1890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汉阳铁厂,1938年抗日战争时汉阳铁厂西迁重庆。新中国成立后,重钢轧制出新中国第一根钢轨,成为我国重要的军工钢、品种钢研制、生产基地。
随着前期钢铁行业大幅下滑,地处西南内陆的重钢也步入亏损,但亏损额位居行业前列。2016年以来至今,钢铁行业迅速复苏,重钢2016年仍然亏损46.9亿元,2017年上半年继续亏损9.98亿元。
截至2017年6月底,*ST重钢资产总额366.2亿元,总负债376.6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103%,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2017 年 7 月 3 日,重庆一中院作出(2017)渝 01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钢清算组作 为管理人。
截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管理人共接受 1443 家债权申报,申报 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383.6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定 1364 家债权,确定金额合计 353.5亿元。
根据年报披露,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共有 1456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司法确认债权总额 346.43 亿元, 职工债权 6.51 亿元,涉及职工 10046 人。
重钢2017年报显示,2017 年 11 月 16 日,职工债权人组大会全数通过重整 计划;2017 年 11 月 17 日普通债权人组大会 96.68%通过重整计划;2017 年 11 月 17 日,出资人 组大会 H 股股东 100%通过重整计划,A 股股东 99.31%通过重整计划。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市一 中院的主导下召开了管理人管理职权移交大会,重庆钢铁的管理职权交由公司负责。截至2017 年 12 月底,公司司法重整全部顺利完成。司法重整期间,公司保持了生产的基本正常及队伍的稳 定。
2017年11月,重钢公告称,最终确定四源合基金与重庆战新基金共同设立的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为重庆钢铁重组方,参与对重钢进行重整。长寿钢铁工商资料显示,宝武集团旗下四源合基金持股75%,董事长为周竹平,亦即宝武集团旗下华宝投资董事长。
重钢指出,公司因破产重整产生的重整收益将计入 2017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经初步测算,本次重整事项产生的重整收益净额预计为 20 亿元左右 (本次收益为一次性收益)。上述重整事项将对公司 2017 年度的净 利润和期末净资产由负转正产生积极的影响。
重钢在2017年年报中称,重庆钢铁重整完成后,不仅夯实了资产、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公司的债务包袱问题,而且借助控股股 东背景和资源,引入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提升产销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回归正常。
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产焦167.4万吨、铁384.1万吨、钢411.4万吨、钢材390.5万吨,同比分别增加 39.2%、60.9%、74.7%、 68.2%;实现营业收入132.4 亿元,同比增加近200%;利润总额3.2亿元。
在宝武集团旗下四源合基金入主之后,新管理团队迅速接管公司,在2017年报中,新管理团队也对重钢过去的发展进行了反思。
年报称,2017 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专业管理薄弱,二是体 系能力不强,三是运行效率不高,四是成本不具有竞争力。
重钢表示,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落实 经营层管理责任,建立严肃的追责体系。
重钢得以涅槃重生,与钢铁市场去年的强劲上升不无关系。
重钢在2017年报中指出,2017年,本集团钢材(坯)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121.8亿元,同比大幅上涨。一是销售价格上涨。本集团全年钢材坯平均售价人民币 3296 元/吨,比上年上涨 72.2%, 增加收入人民币 5537018 千元;二是销量增加。本集团全年共销售钢材坯 369.54 万吨,同比增 加 223.68%,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 4458556 千元。
虽然实现扭亏,但重钢未来仍面临不确定性因素,其仍然欠千信国际大笔资金。
根据2017年报披露,2016 年底,受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连续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主 要银行账户因涉及诉讼被法院冻结,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2016 年 12 月, 公司与重庆千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信国际,其第一大股东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 生产所需的主要物资采购和钢材产品销售等方面开展合作,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和销售价格。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重钢表示,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千信国际就 2017 年度供销合作情况(包括采购数量和金额,销售 数量和金额等)进行结算并签订结算书。根据双方的结算情况,2017 年度公司向千信国际采购矿 石、煤等原材料含税金额合计 109.84 亿元,公司向千信国际销售钢材产品含税金额合计 141.60 亿元。
“双方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千信国际的款项余额为 15.74 亿元”,重钢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