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一份“关于暂停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业务的决定”。根据《决定》,中基协认为该公司展业独立性不够,公司法人及总经理兼任关联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且劳务关系不在公司,违规代销具有预期收益率性质资管计划、对私募产品推介信息管控不严,与关联公司共用“中天嘉华”商号,对未取得资金销售资格的关联公司公开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北京中天嘉华对这类行为未予管控,且存在不正常业务往来等违规行为,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
现根据相关规则,暂停北京中天嘉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在此之前,不得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