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央企叛徒”的胡剑兵出具证据,举报所在单位伪造假公章。
封面新闻记者 梁波 湖北武汉摄影报道
被称为“叛徒”胡剑兵,又开始了对自己单位的举报。这是第三次。
第一次,2014年9月,胡剑兵自爆公司“送礼清单”。
第二次,今年3月15日,胡剑兵举报公司总工程师廖朝华作为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涉嫌学术造假。
这一次,胡剑兵在近日发给封面新闻(thecover.cn)的“举报邮件”中称:“我公司不仅存在根据投标需要,伪造大量公章进行投标造假行为。”还以看似合法的“劳务分包”形式,将公司中标的墨脱公路两座大桥设计项目分包给私营企业,导致位于两座大桥成为“危桥”。
胡剑兵所在单位,名叫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院),属央企中交集团子公司。
12月6日,针对胡剑兵两项举报,封面新闻记者先后向中交二院时任纪委监督部主任袁建武、时任西藏墨脱公路项目办主任邹宗良予以求证。袁建武称“时间太久,记不清了”。邹宗良则称,胡剑兵举报的是设计方,请找中交二院。
中交二院纪委书记胡江顺回应称,关于胡剑兵的举报,武汉警方已有调查结果。一切以警方调查结论为准!
公司伪造假公章?
胡剑兵出具的中交二院涉嫌伪造假公章“全家福”。
“原始投标文件材料,我总共掌握了7本,对应7个不同项目。每本投标文件内都有大量假公章,凡属履约证明材料上的公章,全部为伪造的假公章。”胡剑兵在举报邮件中,例举了所在公司的造假公章情况。
据胡剑兵举证,他通过对比前述7本投标文件,发现公司伪造的公章包括国家机关公章、诸多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开发公司等单位公章,如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等等。
对自己已掌握的公司伪造假公章,胡剑兵用表格文档进行了统计。胡剑兵称,他已发现公司伪造国家机关印章6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20枚,私章1枚,共计27枚。
缘何伪造公章?
“这些伪造的假公章,全部系履约证明材料即业绩所需。”胡剑兵在举报邮件中这样质证:多年以来,我公司运用投标造假(包括工程业绩造假、人员资质造假、社保造假等等)的形式,欺骗业主以获取中标资格,涉案金额大。该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严重地损害了社会公平,严重扰乱、破坏了市场秩序。
答复
“我曾担任公司经营部经营主管,对公司这块违法行为很了解,内容属实,经得起调查,并且手上握有部分项目投标文件实物证据。”胡剑兵称,之前,他曾向公司纪委举报过,公司纪委给予的答复,让他“更加惊讶”。
胡剑兵称,早在2014年4月,关于其发现公司存在伪造假公章的嫌疑,他向中交二院纪委监督部作了检举。
时任纪委监督部主任袁建武于当年4月23日,通过电话给予答复。
胡剑兵向封面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材料。
通过录音,自称名叫袁建武的男声,回复内容系关于胡剑兵于2014年4月9日向中交二院纪委递交的伪造公章检举信。
袁建武称,检举信检举的是院里一些经营状况,或者经营操作过程中的一些事情。“这个呢,我们跟领导跟他汇报了以后,有这么几个意思,第一个呢就是,据初步的调查核实,有一部分的内容也是属实的。”
具体哪部分内容属实?
袁建武称,“这个我们还在进一步的落实”。同时,“考虑到我们国有企业钱也是为了所有职工的,也是国有资产,代表国家的,所以在经营工作中有一些那个稍微那个不规范的地方,我们组织上是不会做一些什么其它的处理的。”
关于中交二院伪造假公章,胡剑兵还提供了经营部前主任黄励鑫的电话录音。在电话中,黄励鑫承认了该事实存在。“并称如万一我举报我单位可以串通诬陷说我也参与了伪造公章,使我不能脱身,叫我不要举报。”胡剑兵说。
报案
见公司纪委对伪造公章问题不予处理的暧昧态度,与公司“争斗”了三年后,今年6月29日,胡剑兵将实名举报信送至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8月10 日,该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系“经审查认为没有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立案通知及复议复核决定。
胡剑兵对此不服,庚即向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提出刑事复议。9月11日,该分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原决定认定的实施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胡剑兵在9月18日收到这份刑事复议决定书后,再一次向武汉市公安局提请刑事复核。10月19日,武汉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故决定“维持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
设计被分包?
在“举报邮件”中,胡剑兵实名举报称,中交二院存在把项目非法分包给私营企业,并造成位于西藏境内的两座大桥,因设计方案不成熟,目前成为“问题桥”的严重后果。
西莫桥
据胡剑兵介绍,两座大桥分别叫西莫桥和达国桥,系交通部重点工程“西藏扎墨公路新改建工程”唯一两座大桥。
两座大桥,由成都中交二院通力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交二院通力公司)设计,工程师名叫吴清明。但以中交二院名义出图纸。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成都中交二院通力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有两位股东,第一股东为成都中交通力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出资额度80万元。第二股东系中交二院,出资额度20万元。
“两座大桥于2013年10月31日竣工,不久即因设计问题,除桥墩外的上部结构拆除维修重建。”胡剑兵称,两座大桥大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属危桥,现中交二院已经开始重新设计这两座大桥。
达国桥
胡剑兵称,前述两座大桥成为危桥,原因系设计问题所致的事实,得到了时任西藏墨脱公路项目办主任邹宗良的证实。
据胡剑兵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针对两座桥梁问题,邹宗良曾于2016年12月9日与胡剑兵进行了一番对话。
胡剑兵:墨脱公路的西莫桥和达国桥报废了是吧?
邹宗良:也没报废现在,你们找了个吴清明设计的嘛,吴清明也不是你们院的。那个桥是做试验的,拿出来做试验的。他不应该,吴清明拿来做试验的,他的那个桥型结构全世界都没有的,最新的结构。
胡剑兵:那不是胡搞嘛!
邹宗良:是啊,他就胡搞嘛,所以说我也不管了,我也没管那个项目了,我早就调其他单位了,那个项目现在是后面的人在接手。你想嘛,他在墨脱里面去做试验,两个矛盾的理论。
胡剑兵:听说西藏交通厅要我们院另外建2座桥弥补损失是吧?
邹宗良:那个我不清楚,反正这我没听说过,因为我已经出来了快个把星期了。反正就那2座桥里面很麻烦。
胡剑兵:桥是成都中交通力搞的吧?
邹宗良:总之是你们院包出去的呀!
胡剑兵称,之前,他同样将此问题向武汉警方做了举报。不过,警方未予立案。警方起初认为,中交二院将两座大桥设计分包给成都中交通力设计,属于“劳务分包”,没有犯罪事实。当胡剑兵提出“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资质,并且国有资金项目必须要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反驳意见后,警方改称属劳务派遣,中交二院和成都中交通力属合作关系。“ 虽说警方不予立案,但其调查还是有一些可用之处。比如分局透露了分包的那两座大桥合同金额为57万余元,合同内容确实以劳务分包名义出现。”
随后,胡剑兵就两座大桥成危桥原因,系工程设计被分包,造成设计方案存在问题所致。林芝安监局予以受理。11月20日,胡剑兵向林芝安监局追问结果,该局余姓科长通过微信回复称,他们没权限查,查不动,至今仍然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