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利文斯顿是一个什么样的球员?其实不止是我,所有了解他经历的人第一反应的回答都不会集中在利文斯顿的职业生涯,而是会集中在利文斯顿的坎坷经历——天赋,磨难,重生。事实也是这样,如果单说他是一个什么样的球员的话,给不了那些对他陌生的看客一个直观体验,甚至有很多00后的孩子从此人身上感知不到那种强烈的呼吸感。况且——不管你同意与否——他的职业生涯真的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大书特书的成绩,除了两个总冠军。而我之所以强烈的推荐利文斯顿的故事给那些平时不太关注体育的男男女女,是因为这样一个在真实世界的镁光灯下发生的绝对真实的故事,太少了。按照惯例,先来讲一个不冗长的故事。
2015年勇士第一次夺冠前后,某扑爆出一篇款文,主人公是利文斯顿,题目起的精妙,叫《我追啊追,只为追上那个曾经被寄予厚望的自己》。那篇文章是涨工资啊不羁啊平原啊这些我当年初混某扑之时的大神撤出之后某扑为数不多的几篇真正算是有影响力甚至有广泛社交功能的爆款文章了。那年是我开始第三年带高考,有一次,我的一个学生为一篇作文的论据发愁——她需要有一个写意,精准,有情感,新鲜论据来支撑她的内容。她所写的主题就是那种高中生最传统最土的入门论点之一:如何在逆境中成长在涅槃中重生云云。 所有的老套的论据,什么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等等,基本上老师们一看见就直接吐了,比看见汪峰为了你的梦想转身吐得还快。于是我就给她简单的讲了利文斯顿的故事。 她勉为其难的用了——她对我的不信任并不是基于利文斯顿,而是基于我的身份。 我当时是一个年轻出色又洋气的历史老师,而不是语文老师。万万没想到,她的论据被她的语文老师疯狂推崇(她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平胸,从前痛恨一切有关于球的事物),全班传阅,最后她们班被她搞得男男女女集体崇拜这位在中国民间并没有什么知名度的NBA的高个子后卫,崇拜他精彩的前半生,崇拜他浴火重生的炫酷,对,她当时就是用的这个词,炫酷。回到话题上来,利文斯顿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球员?他的职业生涯被一次惨烈到在人类体育史上都可以排名前列的受伤(他受伤的视频在YouTube由于极易引起观者不适被强制下架)切割成了三个阶段。其实并不够炫酷。2004年利文斯顿参加选秀时所赶上的时代是高中生直升NBA热潮的末尾,那一年联盟最具统治力的球星——常规赛MVP凯文加内特,得分王特雷西麦格雷迪,最佳新秀勒布朗詹姆斯,包括那一年饱受争议但火热无比的科比布莱恩特清一色的全部都是高中生出身。而NBA球队对高中生的重视程度在那几年也达到顶峰,2001年选秀顺位前四名里面有3名高中生,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的选秀状元(勒布朗和霍华德)都是一分钟大学也没有读过。
所以,当利文斯顿在高中时期展现出足以让每一个看过他打球的NBA球探震惊的天赋时,每一个人都催促着他赶快将这些惊人天赋兑现。他当时也还是一个追逐名利的花花少年,浮躁于尘世,想要尽快的从NBA这个朗朗世界之中得到他欲望之内的一切。
他甚至拒绝了老K的杜克和罗伊威廉姆斯的北卡等诸多名校的召唤,决定直接参加选秀。最终顶着魔术师接班人的头衔,在首轮第四顺位被快船摘下。他是帕特莱利提出的未来篮球蓝本中最完美的一号位,高大灵活,双腿和臂展修长,出色的步幅和突破节奏,良好的视野,在同等身高的球员里面翘楚级别的运球能力,出色的空切和绕掩护能力,当时并不稳定但足以在后天练就的中投,灵气扑鼻充满想象力的支配球,以及良好的比赛习惯。他的不足在于:瘦弱,除了身高,他甚至有点像中国古装剧里面的店小二,攻击距离短,作为一名核心后卫几乎没有三分球,防守差(那时候的他),不稳定的终结能力,性格执拗(那时候的他)。年少时候,他是NBA飘逸如雨来去如风的代表人物,他在球场上踏出的每一步都透着痛快的劲头,我已经记不清他留着爆炸头打球时候的样子了,但依稀还记得他梳着艾弗森的垄沟头在场上飞驰,鲜衣怒马,左右逢源,那种样子是每一个少女的初恋的模样,看不到任何滞涩和忧伤。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美到极致,仿佛就是为这项运动而生。
在快船的前三年,就像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新秀一样,一步一步逐渐出头,第二年甚至还打进了西区半决赛。2006-07赛季,正当他逐渐坐稳了快船队首发一号位,拥有了稳定的出场时间,技术开始逐渐成形,生涯开始正式迈向上升期的时候,那次恐怖的伤病降临了。我之前在公号的一篇文章里面这样描述过他受伤的瞬间2007年2月,快船对山猫的比赛第一节刚开始,肖恩利文斯顿飞身把球抢断下来,飞快地持球切入三秒区,跳步晃过一人后上篮,脚下一软,像是被魔鬼突然被抽空了右边身体的力量,人从空中跌将下来,他的左小腿被别在了屁股的后面,像是坐在了别人的腿上,他抱着自己的膝盖,蜷缩在那。为了让不了解他的朋友直观感受一下那个画面并避免你们的不适感来的那么猛烈,我特意弄了一个渣画质的gif。
那年他21岁,在大多数球员职业生涯刚刚开始的年龄,他的职业生涯宣告毁灭。实际上,他当时面临的境遇根本不是职业生涯能不能继续的问题,而是这一条左小腿还能不能保住的问题。他的伤病用中国话简单描述吧:左侧膝盖一共就四根大筋(就是韧带),他折了三根,一共就两个半月板,全部粉碎性骨折,万幸的是,后面的大筋没有折,主动脉没有被压破,保住了他这条腿。这次受伤之后,他用了18个月的时间进行复健。我想你们应该看过《阿甘正传》吧。2008年底,利文斯顿刚刚复出的时候,腿上缠的护具给人的感觉就和阿甘小时候腿上绑着的矫正器差不多。他离开了洛杉矶,来到了迈阿密,开始了他的NBA流浪之旅。
那几年,我只在杂志或者报纸的的一句话新闻中,或是门户网站最不起眼的新闻位置中,又或是体育app某个底部push中看到过他的零零星星的消息。他的人和天赋仿佛在那次伤病之后被完全抽空,只剩下了一个2米03的躯壳。
没有人看到他在场下进行的一次又一次无助的训练,没有人注意到他将自己破碎失落的天赋重新拼凑在一起动用了多么巨大的恒心和努力。爱和梦想已经难以解释他的坚持,我想他能坚持下去的原因可能只是不想把自己后半生的开始时间定在23岁。在23岁到28岁这个职业球员的黄金发展年龄,他在辗转流浪,试训,签约,交易,裁员循环往复。这可以作为他职业生涯的第二个阶段,没有任何展现他的天赋和技术特点的机会。看起来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输家,看起来他的职业生涯没有任何翻盘的希望了。
他生涯的第三个阶段开始于2013年的纽约布鲁克林。那一季的篮网需要给德隆找一个替补控卫,于是他们找到了利文斯顿。他来到了纽约,打出了职业生涯最棒的一季,最后杀进东部半决赛,被热火淘汰。每一个看见在篮网打球的他,都惊叹的倒抽一口凉气,他竟然还可以站在球场上,还可像少年时飞奔切入,他剪短了头发但看起来更加成熟且神采奕奕,褪去了往日的颓废。
2014年的夏天,他来到了金州勇士,扮演的角色是库里的第一替补,第二阵容的控场者,队内第三持球单打手,水花下线无球掩护墙和挡拆、快攻后的无球切入利器。
他精简了自己的进攻手段,三秒区附近的背身单打和面框的急停跳投,以及空切返跑之后的攻击篮筐成为他占比最高的进攻方式,依旧是几乎没有三分球,但中投的把握性极高,我只见过处于空位时候的阿兰休斯顿和朱万霍华德比他更稳。而他从天赋纵横的少年到底层崛起的中年最大的改变就是他的防守。虽然瘦弱,但他可以利用身高无缝换防三个位置,而且聪明灵敏,不失位置——靠不到,甩不掉,不吃晃,长臂永远保持在身前骚扰。如今的他,手握两枚戒指,成家立业,有一个美丽的女朋友,还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又正好赶上了联盟的工资帽大幅提高,生涯的末期有机会签一份大合同,苦尽甘来之后,他多了些恬淡,年少时的轻狂印记已经消散如烟。他笑起来很腼腆,像是这一切都本不属于他,而他的运气好极了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这一切似的。那些痛苦究竟有多么痛,永远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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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八叭叭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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