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30年来,梁朝伟做梦都想演《八百万种死法》!
◆梁朝伟飞越半个地球,只为见作者一面;4次恳求合作,只为演本书主角。《八百万种死法》太懂梁朝伟的孤独!
◆梁朝伟:“我看过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书,特别喜欢马修那个系列。”
◆王家卫读了《八百万种死法》,不爱用剧本的他,竟邀请作者担任《蓝莓之夜》编剧!
◆朱天文读了《八百万种死法》,专程飞往纽约,重走本书主角走过的路!
◆英、美、德、法、日等国火爆销售;《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知名媒体齐声盛赞!
◆“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劳伦斯•布洛克代表作,文化精英们的挚爱藏书!
◆这座城市有八百万人,八百万种孤独,总有一个人愿意倾听你的孤独。
内容简介
喧嚣而孤独的纽约城,落寞的酒鬼侦探。
“我的人生就像一块浮冰,在大海上四分五裂,各块碎片漂向不同的方向。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重新弥合。”
一位美丽女人之死,一连串无人关心的谋杀。
“我厌倦了微笑,我厌倦了随波逐流。美好的时光都已过去。”
一场彻底的酩酊大醉,一段单枪匹马的自我救赎。
“要我说,总有一天会循环回来,轮到我躺在运尸袋里。”
这座赤裸都市有八百万人,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
这座赤裸都市,人们孤独成瘾,独自沉沦,然后在不知什么时候,死于八百万种死法之一,迅速被替代,被遗忘。
幸好,总还有一个人在意我们的一切。
“我叫马特,我无话可说。”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 Lawrence Block
当代大师级悬疑代名词,“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
布洛克以冷硬、醉人、有风格的笔调,塑造了游荡在纽约街头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以马修为主角的《八百万种死法》出版后,受到世界读者的一致热爱,侦探马修迅速成为“繁华都市中的孤独者”的代名词。
布洛克的小说一直被誉为文化精英的挚爱藏书。
·侯孝贤读了《八百万种死法》,逢人就推荐;
·王家卫读了《八百万种死法》,不爱用剧本的他,竟邀请作者布洛克担任《蓝莓之夜》编剧;
·梁朝伟读了《八百万种死法》,远赴美国约见作者,甚至主动寻求各方合作,在不同场合4次提出想演侦探马修!
2009年,美国私家侦探作家协会将优秀私家侦探角色奖颁发给马修·斯卡德,迄今为止只有7位侦探角色获此殊荣。
创作六十年来,布洛克已有五十余部长篇小说问世,其中当之无愧的代表作,正是《八百万种死法》。
精彩书评
☆ 我看过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书,特别喜欢马修那个系列。
——梁朝伟(知名演员)
☆ 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我年少混街头没有混到顶的“遗憾”,在读马修时皆获得满足。
——侯孝贤(知名导演)
☆ 作为一个类型作家,同时又作为一个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劳伦斯·布洛克皆作了精彩、高难度的表演和贡献。
——朱天心(知名作家)
☆ 我一直觉得布洛克小说尤为好看的相当一部分,便在于他写的纽约,这个潘多拉的盒子,让所有他笔下的死亡在无比的华丽和无比的险刻凶残之间穿梭而行。
——唐诺(知名作家)
☆ 劳伦斯·布洛克是一位大师!
——乔纳森·凯勒曼(爱伦·坡奖获奖作家)
☆ 如果布洛克是一名连环杀手,而不是当代至为杰出的故事叙述者,那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出版人周刊》
☆ 无人能及……布洛克是在世作家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华尔街日报》
☆ 布洛克是一个珍稀生物:他是一个匠人,描写着生活污秽、肮脏的一面,却充满风格,充满怜悯,充满智慧。
——《丹佛邮报》
☆ 马修系列是1970年后写得尤其好、尤其发人深省的私家侦探系列之一……而《八百万种死法》是该系列的翘楚。
——《亚利桑那每日之星》
☆ 《八百万种死法》任何方面都是大师级水平!
——《纽约时报》
精彩书摘
美丽女人的死亡,毫无疑问,是世上最有诗意的主题。
——埃德加·爱伦·坡
我看见她进来。想错过反而比较难。她的金发近乎白色,要是孩子长这种发色就是所谓的黄毛丫头。她的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头上,用发簪别住。她额头高而光滑,颧骨突出,嘴巴只稍微大了那么一丁点。算上西部风格的皮靴,她足有六英尺高,高度几乎全在腿上。她穿设计师品牌的酒红色牛仔裤和香槟色的毛皮短夹克。雨断断续续下了一天,她没拿伞,头上也没戴帽子。水珠在她发辫上像钻石似的闪闪发亮。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让眼睛习惯光线。今天星期三,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左右,阿姆斯特朗酒馆的生意能有多清淡就有多清淡。吃午饭的人群早已散去,但这个时间对于下班后的顾客来说又太早。再过十五分钟,会有一两个教师进来飞快地喝一杯,然后是罗斯福医院四点下班的几个护士,但此刻吧台前只有三四个人,还有一对男女坐在靠近门口的一桌,桌上装葡萄酒的卡拉夫瓶就快见底。再没别人了。当然了,我不算,我占据了最里面我通常坐的那桌。
她很快认出了我,即便隔着整个店堂,我也看清楚了她的双眼有多么蓝。不过她还是先去吧台确认了一下,然后穿梭于酒桌之间,走向我坐的位置。
她说:“斯卡德先生?我是金·达吉南,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
她在我对面坐下,把手包放在我和她之间的桌上,取出烟盒和一次性打火机。她正要点烟,忽然停下,问我介不介意她抽烟。我说没问题,你随便抽。
她的声音和我想象中不一样。这个声音很柔和,所带的唯一口音属于中西部。见到长筒靴、毛皮夹克和分明的面部棱角,加上异国情调的名字,我以为她说话会像性虐狂幻想中的人物:粗哑严厉,带欧洲口音。比起我的第一印象,她实际上更年轻,顶多二十五。
她点燃香烟,把打火机压在烟盒上。女招待伊芙琳过去这两周一直上白班,因为外百老汇的某个剧目给了她一个小配角。她看上去总像要打哈欠。她来到桌旁,金·达吉南正在玩打火机。金点了一杯白葡萄酒。伊芙琳问我要不要加点咖啡,我说好的,金说:“噢,你准备喝咖啡?那我不要葡萄酒了。没问题吧?”
咖啡端上桌后,她加入稀奶油和糖,搅一搅,尝一尝,告诉我她不怎么爱喝酒,尤其是时间还这么早,但她也没法像我这样直接喝黑咖啡,她从小到大一直没法喝黑咖啡,她喝的咖啡必须香甜、奶味足,就像甜点似的。她觉得她很幸运,因为她的体重从来都不成问题,她愿意吃什么就吃什么,一盎司都不会多长,难道这样不是很幸运吗?
我表示同意,确实幸运。
我认识伊莱恩很久了吗?我说好几年了。哦,她认识伊莱恩其实没多久,事实上她来纽约都还不算特别久,她和伊莱恩并不怎么熟,但她觉得伊莱恩为人非常好。我同意吗?我同意。伊莱恩还非常冷静,非常有判断力,很了不起,对吧?我表示同意,确实了不起。
我并没有催促她。她有几英亩的闲聊话题,她说话时面带微笑,直视你的双眼,她去参加任何一个选美比赛,就算无法摘下桂冠,多半也能得到最具亲和力小姐的头衔。假如她要兜一些圈子才能谈到正题,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没其他的地方要去,也没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说:“你当过警察。”
“几年前。”
“现在你是私家侦探。”
“也不尽然。”她的眼睛瞪大了。这双眼睛的蓝色非常鲜亮,色度非同寻常,我怀疑她戴着隐形眼镜。软性镜片有时会对眼睛颜色造成奇异的影响,改变某些色调,加深另一些。
“我没执照,”我解释道,“当初我决定不再戴警徽的时候,同样不认为我想换个执照带上。”我也不想填表,不想记账,更不想找税务员登记,“无论我做什么,都是非正式的。”
“但你做的就是这个对吧?你就靠这个过日子对吧?”
“没错。”
“你做的事情,你管它叫什么呢?”
就叫它混口饭吃吧,只是我不怎么主动去觅食。工作主动找到我。我推掉的比我能处理的多,接下的都是我找不到办法拒绝的。此时此刻我在琢磨这个女人到底要我干什么,还有我该找什么借口拒绝她。
“我不知道该叫它什么,”我对她说,“不妨说我给朋友帮忙好了。”
她表情一亮。自从进门以来,她几乎总在微笑,但笑意还是第一次涌入她的眼睛。“哈,该死,真是太好了,”她说,“我正需要别人帮忙。说起来,我也需要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