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日电 浙江证监局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宋都股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20万元,时任董事长俞建午、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振宁分别被罚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为纾解宋都股份子公司资金需求,宋都股份关联方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和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怡洁保洁有限公司、杭州泰强贸易有限公司、大运盈通(杭州)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泰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对宋都股份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2021年度累计提供资金141,150.02万元,占宋都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绝对值的26.13%;2022年1-6月累计提供资金53,688.60万元,占宋都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绝对值的9.50%。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宋都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银行流水账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宋都股份董事长、总裁俞建午未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时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振宁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未能保证宋都股份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未能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宋都股份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表示,综合考虑本案为纾解宋都股份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已对案涉事项补充披露、当事人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俞建午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陈振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官网信息介绍,宋都集团成立于1984年,2011年成功上市,进军A股市场(证券简称:宋都股份;证券代码:600077)。作为杭州“老十八家”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宋都集团是浙系房企中的优秀代表,历经三十余年积淀,已发展成为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涉足商办、产城、代建、金融、大健康等多领域的综合性控股集团,旗下项目版图横跨长三角区域及西南省份。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宋都股份已于2023年7月25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另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破产审查案件,申请人为曼隆蒂升电梯有限公司,办理法院为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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