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并不断向金融领域拓展,在提升金融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平台企业在从事金融活动时,也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此,2020年11月以来,金融管理部门指导督促蚂蚁集团等14家大型平台企业全面整改金融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到位。2023年7月,金融管理部门公布对部分平台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蚂蚁集团被处罚71.23亿元,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也受到相应处罚。罚单“靴子”的落地,意味着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经完成整改,意味着金融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将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为常态化监管。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强对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研究和立法。2023年12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将加强和提升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推动非银行支付市场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促进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发展。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平台企业持续提升金融普惠性,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
平台经济在时代发展大潮中应运而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可围绕监管部门鼓励、引导的方向,从三个方面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
一是开辟更多新领域新方向。近期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在发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等离不开平台企业助力。以科技金融为例,平台企业具备技术和商业创新的基因,通过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加大研发投入等,可以更好地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平台企业有技术、流量、数据优势,应积极发挥自身的核心优势,吸引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入生态、协同创新,共同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金融更好地服务数字经济。同时,平台企业需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消费创造能力,不断提高消费供需匹配与对接效率,助力扩大消费,激发内需潜力。
三是以高标准履行好社会责任。平台企业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日益凸显。平台企业应继续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和创业,努力扩大基于平台的新就业,并为灵活就业的人士提供更多支持。同时,平台企业应降低流量价格,加强与金融机构良性合作,助力降低融资成本;坚守合规底线,妥善保护用户数据与隐私;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