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版巨擘Liveright / W. W. Norton & Company的主编罗伯特·韦尔(Robert Weil)邀请友人保罗·马尔登(Paul Muldoon)去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观看威尔第的著名歌剧《唐·卡洛斯》,一部催人泪下的情爱悲剧。不知是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每次幕间休息时,罗伯特·韦尔都在跟保罗·马尔登聊一件事:编一本书,集中讲述保罗·麦卡特尼的毕生创作,关于他所有的歌词。
歌剧很长,你懂的。当四个半小时的演出落下帷幕时,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出版计划已经初具雏形。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跟保罗的资产管理公司MPL Communications 谈妥的,反正,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里,保罗·马尔登和保罗·麦卡特尼进行了二十多次对话。他们每年会见面5到6次,每次呆三个小时,聊6到8首歌。马尔登最终把麦卡特尼的叙述整理成册,共154首歌,以盒装版的两卷本示人,终在2021年推出。这就是《THE LYRICS, PAUL MCCARTNEY》。
2023年,其简体中文版由杨海崧翻译(尽管他最被人所熟知的身份是PK14乐队主唱,但我认为他同样也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中信和雅众联合出版。
最开始我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我会因为《THE LYRICS》这个名字,误以为这就是一本把麦卡特尼的歌词翻译成中文、然后配上老照片,设计精美,高价卖给粉丝的书——对不起是我草率了。《THE LYRICS》之名意指麦卡特尼歌中的诗性,毕竟诗与歌常常暗通幽曲,这也是为什么本书会是由保罗·马尔登共同完成。抱歉,我似乎还没介绍保罗·马尔登何许人也。和麦卡特尼同名、同样流淌爱尔兰血液,保罗·马尔登生于1951年,和麦卡特尼可算是同一波的婴儿潮。作为当代最负盛名的爱尔兰诗人,保罗·马尔登出版了三十多部诗集,获得了普利策诗歌奖和T.S.艾略特奖,并在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诗歌。此外,马尔登还是一个死忠摇滚乐迷,他自己也写歌,连boss斯普林斯汀也唱过他的歌曲。简而言之,由马尔登来成为麦卡特尼诗歌的摆渡人,再合适不过。
马尔登是这么说的:“从《歌抒人生》中可以明显看出,如果保罗·麦卡特尼没有成为披头士成员,他很可能会成为一名英语文学教授。当他参观我们班时,他的教学才能显然显露出来了。那天有八组四人的词曲作者到场,他很有条理地对这八首歌进行了‘细读’。事实上,讨论通常是由他开始的。他的许多批评都与歌词或和弦结构的实际调整有关。他最重要的建议是,要学会尊重‘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句话太棒了,我后面会再解释,小樱注)。像许多伟大的艺术家一样,他认为自己主要是歌曲走向世界的媒介。”
请注意,马尔登在此处用到了“细读”(close reading)一词。在我之前的文章里,我有介绍“新批评”(New Criticism)代表人物,美国文学评论家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与罗伯特·佩恩·沃伦(Robert Penn Warren)在1938年合著的《理解诗歌》(Understanding Poetry),提出了从文本角度对对诗歌的内容、形式、结构、意向、词语等全方位的分析,从而让“细读”作为文学批评方法成为文科生的必修。而这本《歌抒人生》,你也可以说是基于细读法完成的著作,亦可以说是麦卡特尼用自己人生的代表性书写,向大家展示作者的在场。(这篇是我讲“细读”的文章,大家感兴趣也可以看看)
关于麦卡特尼的诗性,讨论得最多的是《Eleanor Rigby》。这首歌当然很好,但如果仅仅以《Eleanor Rigby》的象征意味、复调性、还有一些神秘主义的晦涩作为诗性的唯一表达,那就有点太过没劲儿。我不敢对诗妄加指点,但如前面马尔登所提到的,“要学会尊重‘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不仅是诗之韵味所在,也是我认为约翰·列侬与保罗·麦卡特尼这对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词曲作者搭档没有之一、以及披头四音乐最重要的核心。就像麦卡特尼在书中的序言里面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披头四一行四人,他们曾有一次开车去某地,那天大雪纷飞,他们在雪地里迷了路。这时候,麦卡特尼内心想到的是——“会有事发生” ,“会有事发生”所代表的“简单或平庸,但我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哲学”。
你知道,诗人总是半人半神的角色,在写下这首诗、这句歌之前,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会去到什么地方。只有把自己放到这个地方,如神谕一般,答案自然会显现。恰好在我看到这本书之前,我女儿前几天刚好问我,爸爸,为什么你最爱的乐团是披头四,我说,可能你现在还太小,你不太知道,但披头四音乐里面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会告诉我,让该来的来,让该去的去。这种理念一直贯穿在他们那些最好的作品当中,无论是《Tomorrow Never Knows》(很可惜,书里没有收录这一首,这是我心目中披头永远的Top 5之歌),还是《Let It Be》,还是《Yesterday》。在我心里,这些都是人类最伟大的诗作之一。
关于《歌抒人生》,其特殊的编排在于:这并非是按照歌曲发行时间轴排序,而是以歌名的A-Z的字母序列排序。马尔登说:“ 我觉得这本书按字母顺序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呈现很重要。这样做的结果之一,是巩固了保罗·麦卡特尼作品的连续性。人们常常倾向于认为披头士时代是一个创造性的膨胀期——巨蟒中的山羊——而事实是保罗·麦卡特尼仍在创作伟大的歌曲。对此,我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惊讶,我想读者会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惊讶。”
如同马尔登所说,我非常在意《歌抒人生》的这一编排。本质上,你可以把《歌抒人生》视作保罗·麦卡特尼的自传,明明可以用“编年体”或者“断代史”的方式加以梳理,用我们更熟悉的、展现了麦卡特尼创作时间轴的方式,从披头四时代,再到Wings时代,再到回到个人名义发表作品。可是,这种看似更容易理解的、线性式的呈现脉络,因为披头四作为“时代之子”所具备的特殊性,而让非披头四身份的保罗·麦卡特尼所作出持续而精彩的创作在相比之下难以获得公平的待遇。我相信每一个披头四的歌迷都能对从《Please Please Me》到《Abbey Road》的歌曲如数家珍,但保罗·麦卡特尼作为持续的创作者,这些年里他依然能写出绝对意义上的佳作,如《On My Way to Work》(收录于2013年的《NEW》),这是我认为保罗后期作品中最出色的之一,在书里,它被放到了披头时代的名曲《Ob-La-Di, Ob-La-D》和保罗自组Wings之后的初亮相之作《Oh Woman, Oh Why》,然后再到了千禧年后的回忆,保罗回忆这首歌所描述的年少轻狂时代,包括在公交车上捡烟屁股的故事,这种莫名的震撼感,是我在阅读时的强烈感受。包括在“K”的目录下,仅收录了一首歌曲,《The Kiss of Venus》,典型的麦卡特尼式作品,来自2020年发行的《McCartney III》(巧合的是,华语乐坛的巨擘,罗大佑,也在几年前发了他的《家III》,这两张作品有相当的共通之处),这也是保罗对自己持续的创作者身份的自信。《歌抒人生》里,这种类似“文学正典”的编撰方式,也让保罗·麦卡特尼之作品和“A-Level英国文学之路”进行了桥接。
马尔登表示,这本书“这是我们能找到的最接近自传的作品了”;麦卡特尼也说:“歌迷或读者,甚至评论家,那些真心希望更了解我生活的人应该读读我的歌词,这可能比任何一本关于披头士的书都能揭示更多。”关于流行音乐史上那些最伟大的音乐家们,他们的自传作品,你也许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鲍勃·迪伦的《编年史》,这确实是我读过的最佳音乐人自传——但有了《歌抒人生》之后,我心目中的最佳必须易主。从翻开本书的第一首歌《All My Loving》开始,这首披头四狂热的代表曲目,当保罗开始回忆起列侬临时改变的三连音弹法,这首歌最具标志的部分,展现年轻披头的青春躁动,竟然是最后临时起意,这他妈的天才——读到这些部分,我已完全进入时空隧道。接下来是 《And I Love Her》,这是我最早沦陷于披头的歌曲,我喜欢无与伦比的和弦设计,以及乔治的四两拨千斤的吉他riff,没想到保罗也是做此念想,他很细心地解释这首歌在和声和调性上的魔法,尽管在全球披头四歌迷的诸多讨论里,这些已经被谈了很多,但由保罗自己本人说出这种自豪,作为作者去证实了听者的同频,这对于听者来说是莫大的慰藉。
作为自传,我们当然是希望当事人的诚实。但诚实暴露自我是危险的。对于当红的偶像们这是绝对不能为之的事。所以在话题性日漫《我推的孩子》当中,才会说出“欺骗是对粉丝最大的爱”这样看似歪门邪道的话语。但庆幸的是,披头四是流行音乐史上最受欢迎的偶像之一,但他们从贵为全球性偶像的那一天起,从来不会隐瞒自我,诚实永远是披头的美德。而在《歌抒人生》的开头,也把《哈姆雷特》中的“忠实于自己”印在卷首。这是必要的。于是我们能在《Get Back》里,看到保罗所说:“……这花了一段时间,但我想我最终还是接受了现实。这是我从年轻时直到现在最好的伙伴,我和他一起完成了20世纪的一些最好的作品。如果他爱上了这个女人,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仅不得不让他放手去做,而且不得不佩服他做了这件事。”尽管在纪录片《Get Back》里,我已经重新审视了披头四子在分崩离析时的关系,但保罗作为“Get Back”的发起者(同时又是最早的实质行动上的“背叛者”),我依然会为他们之间的真挚情感而动容。
我想,我自己其实已经足够了解披头四,但从保罗的叙述中,我还可以了解更多。如他谈论《I’ll Follow the Sun》,保罗最早期的作品,尽管一直到后来才被发表出来,“这是一首离开利物浦的歌”,“我要离开这个多雨的北方城市,去一个发生更多事情的地方”,许多人年长之后对自己小时候的不知天高地厚和多愁善感避而不谈,但保罗绝不是这样。在《Golden Slumbers》里,保罗难得的讲述了这么多的与他父亲之间的关系,如此私密的记忆,也全展现在我们面前。
《歌抒人生》也解答了我很多内心的困惑,比如《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作为同是披头四的铁粉,五月天曾在2001年短暂休团时,一度想要录制发行这首歌——当年,阿信、怪兽、玛莎要服兵役(尽管最后只有玛莎一个人乖乖去了),石头要去英国,冠佑也要去美国学鼓——没有人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在当时的一档电台特别节目里,五月天点了这首《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送给远在石头的英国,也送给收音机前的听众们,五月天暂时要告一段落了,未来怎样来,明天不知道。那时候的五月天当然不知道他们会成为华人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也最成功的乐队,他们只想要把《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录下来,结果滚石唱片一问持有披头四词曲版权的ATV公司,报价五万美金——得了,要不你们自己写一首吧。最后,五月天阿信交出了《生命有一种绝对》。
阿信说:“那时候我在当兵,在一次返回营区金六结的火车上,我突然有了这样的灵感。每次的放完假,大伙各自回到自己的单位,又要面临一次的离别,那种感觉很不好受。也才想到,友情的珍贵,同时确认大家有着期待拿起自己的乐器,再站在舞台上的热切心情……还记得录这首歌时,录音室外面的世界,都因为金曲奖而闹烘烘地,没有得奖的我们,非但心情没有失落感,反而有着前所未有的笃定,因为我们正在做一首以前没有这种感觉的歌,正在感受源源不绝的创作力在我们身上奔腾,那个做音乐的夜晚,永远不会忘记。 ”
我成为五月天的歌迷是在2000年,我一直得到2009年披头开始做数位Remaster的时候,才真正地系统聆听披头四,才成为披头的歌迷。我其实并没有搞懂披头四《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和五月天《生命有一种绝对》之间的关系。直到保罗告诉我,关于《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这首歌迷人之处,它似乎以非常强大的方式产生了共鸣。对那些当时在场的人来说,似乎有一种极度悲伤同时也抱有希望的双重联想,特别是在那条道路leads to your door / will never disappear的断言中。”是我听歌费电了,我明白了,这也让我更爱披头四,更爱五月天。
我一直对自己听音乐的直觉有着相当的自信,我总是能快速地捕捉到歌曲里的画面感,并用某种通感的描述将其表达出来,我觉得通感是文科生的内功。阅读《歌抒人生》是,我满足于印证我对保罗很多歌曲正确的判断,比如前面提到的《On My Way to Work》,我其实没有翻看过这首歌之前的访谈,但我总觉得写这首歌的时候已经70岁的保罗,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这首歌,它隐约跟披头四有关——果不其然,保罗告诉我这首歌里利物浦的往事,包括他跟列侬的初次见面,也是在通往这条路上的双层巴士上。再如《There,There and Everywhere》,这首歌是我认为保罗写的最美的歌,没有之一,保罗用他最擅长的模糊主副歌的写法,领着我进入了一个可以永远沉醉在其中的花园。在书里,保罗说:“我们以为自己是在荒野的小路上散步,然后突然就到达了我们出发的地方。我们并不是绕了一圈;比那更神奇,我们走到了道路的另一个起点。”“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听着保罗印证着我一直以来对这首歌的钟爱的缘由,真的太好了。
保罗的诚实,还体现在,他对于性、对于情欲的诚实。我们经常开玩笑说,披头四总爱在歌里开车。行了,现在官方实锤,披头四就是在开车。像《Drive My Car》这首歌,在我的理解当中一直都是绝对跟性相关的曲子,而保罗说,“我们知道人们在汽车出现之前也做爱,但汽车为情爱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体验”,我就知道这些年我对于这首歌的H理解完全没有错。还有《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披头跟车有关大多数都是开车,请记住,“这首歌相比我的大部分歌曲有点直言不讳——更直率地面对你,不过那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原始冲动。而那也是摇滚乐的力量之一。它可以是原始的、自然的、粗犷的”。还有《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这是我以前不知道,离晒大谱,保罗竟然说,“我最喜欢的歌词是,‘What do you see when you turn out the light’,我想象着当你躺在床上,钻进被窝,关上灯时的样子。其实说的是你的生殖器。”
但,这也是披头四作为“偶像团体”所展现出来,现在大家喜欢说的性张力的原因。“情欲是我所做的每一件事背后的驱动力。这是一种非常强大的东西。而且,你知道,这就是很多情歌背后隐藏的东西。I Want to Hold Your Hand,后面还会有更多!”保罗的这种坦率,各家哥哥,学学。以及到了Wings时期,他也会有像《Hi,Hi,Hi》这样的,直接冲到最高点。
关于情爱,保罗/披头四还有一点和别的音乐人与众不同之处:他所写的情歌,很多时候都是关于爱之喜悦,从来不会觉得这是“低级的”。在流行音乐里面总有一个传统,认为大卖的歌、更高级的情歌,一定是苦情歌,一定是求而不得,辗转反侧,那些表达甜蜜的“小甜歌”是low的。可是,就如同保罗在《I will》时谈到:“爱情是这个星球上最非凡、最伟大的力量。在越南,或者巴西,都有人坠入爱河。他们大多想要孩子。这是一种强大的,宇宙性的力量。”
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似乎着了魔似的,没两页就会被触发到泪点。包括在谈《Let It Be》的时候,保罗说,“早年间,演唱这首歌时,会有成千上万的打火机被举到空中;但你现在不能再演出中抽烟了,于是灯光来自人们的手机……《Let It Be》,手机会被举起。”读到这一段,我整个人直接宕机。我知道,对于现在很多年轻人而言,披头四早就是过去式,披头四在中国一直都是亚文化的存在。我承认我自己最初喜欢披头四,是因为20岁的五月天跟20岁的我说:“当我们遇到了困难,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我们会去听披头四。”所以,我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才进入了披头的世界,到了后来,我和无数的披头四粉丝一样,讲苏联从不说苏联,只说U.S.S.R.;当你老了,我不说你老了,只说当你64岁的时候。保罗所写的这些歌,它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和世界相处的一部分。很多时候,大家其实都忽略了,对于保罗·麦卡特尼来说,他作为音乐家的前十年是作为披头四的存在,往后他依然有着丰富多彩的人生,毕竟他写出《Yesterday》的时候,才22岁。“有人问我,当我变老时,我是否和我的歌曲之间有了不同的关系。录好的唱片不会改变,但我们会慢慢变老,而随着年纪的增长,你和一首歌的关系也在变化。写《Yesterday》时,我刚刚从利物浦搬到伦敦,开始观察整个新世界在我面前展开的可能性。但是,那时候,我所有的昨天也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这首歌似乎更有意义——是的,更令人伤感。我必须承认,那是我真正热爱的关于写歌与演奏音乐的一个方面。”这是全书我最感动的时刻。
《The End》,在我心目中是特别的一首歌。也许是被披头四、五月天这样的人言传身教,我总觉得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属于它的仪式。而保罗说,“我特别着迷于莎士比亚用对句结束一场戏或整部戏的方式”,他觉得《The End》就是披头四整部大戏的落幕语,定格到了“And in the end the love you take / Is equal to the love you make”当中。我完全明白保罗所说的,我们期待的“A-Level英国文学之路”,我们会需要一个“终点”,和自己,和大家告别,但这对于保罗而言,只是“终于结束的起点”——巧合的是,五月天在自己的《自传》里,提前宣告了自己的告别,“下一张专辑就是我们最后一张专辑”,然后阿信也特别写了《终于结束的起点》。这是一些事情的终点,也是更多事情的起点。总之,“会有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