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官制中,大臣一人兼任多职的情况比较多见,兼职的本意是皇帝为了提升大臣的事权,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不过,大多数职务都是有固定员额的,可以专任也可以兼任,全凭皇帝的个人喜好。

以六部尚书为例,可以是专人专任,也可以是大学士兼任,这些职官都是占朝廷编制的。然而,有这么几个高品级的职务,只作为大臣的兼职,向来不以专人担任。

一、是掌銮仪卫事大臣

銮仪卫负责皇帝的仪仗,是一个无实权但看起来十分高大上的机构。銮仪卫大臣,级别很高与领侍卫内大臣、伊犁将军同级,是清代唯三的正一品武职。

銮仪卫这一机构因很少涉及到国家的行政事务,所以一般是以王公或内大臣兼任,从不单独委任专人。且銮仪卫大臣例不授汉臣,多为满、蒙缺。

二、翰林院掌院学士

翰林院是清要部门,并不参与国家的行政事务,但因其地位特殊,是国家人才的储备库,很受皇帝的重视。

翰林院最高长官为翰林院掌院学士,从清初时期开始,掌院学士就一直是个兼职,例由内阁大学士兼任。像陈廷敬、张廷玉、刘统勋等,都曾以大学士兼掌院学士。

三、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

明代都察院的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且都是实缺。清代沿袭明制,在此基础上将右都御史改为各省总督之兼衔。

自雍正以后,左右都御史皆为从一品大员,地位等同于六部尚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都察院以左都御史为最高长官,不设右都御史实缺,同理,右副都御使作为各省巡抚之兼衔,也不设实缺。

都察院与六部比起来多少还是有一点特殊,按常理左右都御史的副手,即左右副都御使的地位应该是和六部侍郎等同的。

然而左右副都御使的品级却为正三品,略低于六部侍郎,只是在官场上,都将左右副都御使称为“大三品”,比太常寺、按察使又略高一筹。

四、“礼部侍郎”

此礼部侍郎非彼礼部侍郎,这是御史加上双引号的原因。礼部正常的配置是满、汉左右侍郎各二,总计四个实缺。

这里所说的“礼部侍郎”是指内阁学士的兼衔。自康熙朝改内三院为内阁后,官制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内阁的长官为大学士,其下是学士。

雍正朝更定官制后,在大学士之下增设署大学士(乾隆初年定为协办大学士),并定大学士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学士为从二品。

自康熙时期内阁学士就例兼礼部侍郎,这一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末。按制,内阁学士员额为满六人、汉四人,十个内阁学士都加礼部侍郎衔,故而品级提升为正二品。

既然谈到了侍郎这一关键词,就额外补充一些知识点。印象中,六部实缺侍郎总数应该是24人,实际上不止此数。

以户部而言,除了左右四个侍郎之外,还设满、汉仓场侍郎各一,即六个侍郎,所以户部的实缺侍郎数是最多的。

此外,盛京还设五部侍郎,即除了吏部以外的五部,每部设一个侍郎。这样算下来,六部实缺侍郎总数应为31员。

五、直隶、四川、甘肃三巡抚

乾隆十八年全国各省督抚形成定制,即“八督十五抚”,其中直隶、四川、陕甘总督都兼巡抚衔。

直隶、四川两总督因辖区只有一省,故兼任直隶巡抚、四川巡抚;陕甘因管辖陕西、甘肃两省,且陕甘总督驻地在兰州,故兼任甘肃巡抚。

按说总督级别比巡抚高,但是在国家的典章制度中,总督和巡抚的分工还是不同的,理论上总督不能深度干涉该省的民政事务。总督加了巡抚衔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节制布政使、按察使以及辖区内的文武官员。

六、五省提督

五省即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西。康熙中期以后,此五省皆不设提督,雍正朝至乾隆朝,五省巡抚先后加提督衔。

巡抚加提督衔性质和总督加巡抚衔是一样的,各省巡抚的全称上虽然都有“提督军务”的字样,但实际上对该省的绿营节制权有限,更不能直接参与具体的军务管理。

有了提督衔,巡抚就是该省的最高的文武长官,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事权,震慑绿营将官。

七、南北洋大臣

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放开通商口岸,同治时期形成定制,以两江总督兼任南洋大臣,以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

和前面几个职务不同的是,南北洋大臣不是品官,属于“差遣”的范畴,其顶头上司是总理衙门。

江督和直督此前的地位就略高于其他总督,自加了南北洋大臣之后,就从法律层面被赋予了外交大权,其政治地位更是提升了一截,将其他各省总督远远甩在身后。

除了以上七个岗位外,像宗人府宗令、宗正,以及崇文门监督,等等,也都是专门的兼职岗位,这里就不再细说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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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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