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三年,因为配享问题,乾隆狠狠地奚落了三朝老臣张廷玉,说他不过是先帝的秘书,一生没有什么功绩,无非就是承旨而已。乾隆对张廷玉的这番评价,老实说是不客观、不公正的。
张廷玉一生的确没有什么丰功伟绩,这与他的工作职能不无关系,他既不能像统兵大将那样可以纵横沙场杀敌立功,也不能像封疆大吏那样治理一方。唯一能做的就是辅佐皇帝处理朝政。
而辅佐皇帝是一个不容易出个人成绩的差事,不仅仅是张廷玉,康雍乾时期,凡是著名的汉大臣,如陈廷敬、刘统勋、王杰等,几乎都没有一件拿得出手或是足以彪炳史册的大功。这也很符合“功在皇帝,过在臣子”的基本原则。
相比于其他汉大臣,其实张廷玉还算是政绩突出的,至少他清代的官方史料中,都记载了他了一件不大不小的功劳:制定军机处章程。
制定军机处章程听起来比较模糊,说具体一点就是发明了“廷寄”制度。
雍正之前,议政处和内阁是国家的中枢机构,实际上议政处经过康熙一朝的削弱,已无法与内阁相比。雍正即位后,再次打压议政处,内阁实际统领六部处理重大朝政。
内阁很有权力,其最重要的职掌就是票拟。由内阁大学士把对臣僚们题奏的处理意见,写在小纸票上,送皇帝裁定。
内阁票拟制度实行的时间很长,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而完备的程序,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大的弊端。效率和程序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讲究程序虽然不会犯错,但行政效率极低;而非程序化就效率高,但容易犯重大错误。
雍正是个讲效率的人,他即位之后厉行改革,对内阁制度的已然不满,但碍于国家礼法和祖制,一时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
雍正七年,随着西北军事斗争的不断升级,雍正再也无法忍受旧有制度的束缚。他打破常规成立了军机处,这是清代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革,也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一个标志。
在清代的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明发上谕”这个词,所谓的明发上谕就是内阁最常见的一种文书制度。明发上谕一般都由六科衙门抄发,或由有关部门行文,这些最高指示到达各省颇费时日,而且还无法做到保密。
地方督抚及大员,钻了这个时间差,派人在京城各部收买消息,一旦获悉公事内情,马上就会做出相应的对策。当正式公文到省后,他们早已做好了准备,从而可以逃避国法的惩处或从容应对上差。
就拿雍正时期被岳钟琪弹劾的四川布政使程如丝为例,他因为贩卖私盐、贪赃枉法在成都接受审理后送刑部审批,刑部给出了斩立决的建议,雍正批准后即明发上谕至四川。
结果程如丝早就得到了消息,在上谕没到四川之前,就畏罪自杀了。对于官员来说,自尽显然要比斩立决要体面得多。
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雍正就泄密问题曾多次下旨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如有违反从重治罪,然而泄密事件还是无法杜绝。
军机处成立后,内阁的权力被架空,在原先的明发上谕的基础上,张廷玉经过细心规划,创立了“廷寄”制度,既加强了保密性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皇帝用文字下达的诏令,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批示臣下的奏请叫“旨”;颁给各地方大员的叫“敕”;特降或宣示中外的叫“谕”。这些文件由内阁和军机处分别办理。
自从军机处成立后,“谕旨”衍生出了一个附加产品叫“密谕”,这种上谕多为内外大员所奏之重大政务,皇帝批阅之后,把处理意见告诉军机大臣,再由军机大臣或军机章京拟稿,呈皇帝改定。
凡军机处发给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将军、都统、总督、巡抚和学政的上谕都叫“军机大臣字寄”;凡发给盐政、关差、布政使、按察使的上谕叫“军机大臣传谕”。
军机大臣面呈圣旨后,撰拟文稿进呈,皇帝看完同意后即封入纸函。字寄和传谕封函的表面都注明“某处某官开拆”字样,封口处盖有军机大臣印信,保密度大为提高。
这种不通过内阁而由军机处直接发给地方大员的文书,就称为廷寄。军机处还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廷寄的传递速度,写明于函面交于兵部,由驿站递送。
凡标注有“马上飞递”字样的,日行三百里;紧急事务,另写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七百里,乃至有八百里加急的,十分严密快捷。
廷寄制度的出现,符合了雍正皇帝集权的意愿,更确切地说后世皇帝无不对廷寄制度钟爱有加。张廷玉身上其他的才华、优点暂且不论,仅凭创立廷寄制度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绝非是一个单纯承旨办事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