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4日电 “北京人社”公众号14日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涉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按照国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面向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20余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北京市今年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方面,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调整。2023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60元,二级伤残325元,三级伤残295元,四级伤残265元。
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7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相关待遇和1-6月的调整补发额将在7月15日发放到位。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再另行发布。
失业保险待遇方面,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2023年9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2023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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