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调任侍郎属不属于升官?这是读者前几日后台留下的一个问题,如果没记错,御史曾写过类似的文章,但为了更好地讲清楚巡抚与侍郎的差别,还是有必要旧话重提。
不少读者看来,这根本算不上一个问题,因为按照清代的官制,巡抚与侍郎是同级的,皆为正二品大员,无非就是京官与地方官的差别。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有破绽的,在吏部的官员品秩单中,巡抚与侍郎的品级并不一致,官方文献中将巡抚定义为“从二品加正二品衔”,而侍郎则是“正二品”。
巡抚原品是从二品,与布政使级别一致,只因加了一个“兵部侍郎”衔从而提升为正二品。但是所加的兵部侍郎衔仅仅是为了提升巡抚的事权,与兵部事务扯不上任何联系。
清代的“加衔”与现代的“享受”是一个意思,就比如正厅级干部享受副部级待遇一样,与实打实的副部级还是存在差距的。
提起加衔有必要说一下“右副都御史”,按照定制,各省巡抚在加兵部侍郎衔的同时,还会加上右副都御史衔。之前就有很多读者在评论区中认为右副都御史一职也是正二品官,其实这是错误的。
右都御史与右副都御史是朝廷专为总督、巡抚而设的,京师的都察院并无这两个职务,一、二把手分别为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奇怪的是,都察院与六部是平行单位,可职官设置上却大有不同。
左都御史是从一品,而左副都御史却是正三品,比侍郎低了两级。所以各省巡抚头上的那个“右副都御史衔”并不值钱,之所以称其为正二品大员,主要还是兵部侍郎衔之缘故。
从品级上来看,巡抚略低于侍郎,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巡抚调任侍郎属于晋升,而且巡抚调任侍郎的情况在清代十分常见。
基本从乾隆十八年以后,开始形成了“八督十五抚”的定制,十五个巡抚中,地位最高的是河南、山东、山西三省。因为这三个省与京师不远皆不设总督,所以此三省巡抚可以履行总督导的职能,并兼“提督”衔。
排在第二档次的是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福建、广东、湖北、湖南,这些省份大多属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尤其是江苏、浙江二省,其地位并不亚于总督。
排在第三档的是云南、贵州、广西,此三省是出了名的穷省,每年的赋税无法满足本省的开支,需要其他省份就近接济。尽管云南、贵州地处边境还涉及到少数民族事务,但朝廷将勘定边疆的大任赋予了云贵总督,从而让此二省巡抚少了存在感。
相反,云贵总督的地位在八大总督中十分重要,排在了直隶、两江、陕甘之后,比湖广、两广、四川等省总督地位略高。
从任职方面来讲,云贵广三省巡抚也要低于其他各省,大多是首次被提拔为巡抚者。这就如同知县一样,也有最要缺、要缺及中缺、简缺一样。
大概率来说,布政使升任巡抚,一般很少被委任为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四省巡抚。换言之,只要当上这四个省的巡抚,就距离总督不远了。
搞清楚了各省巡抚的等级关系,就不难得出“巡抚调任侍郎”算不算升官,如果是贵州、云南巡抚调任侍郎,那显然是仕途向前迈了一步;而江苏、山东巡抚调任侍郎,则是明升暗降。
六部也是有轻有重、有肥有瘦的,基本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这一顺序排名的。吏部的地位最尊,其尚书、侍郎比起其他五部明显高上一头。
如果是在明代,吏部的地位就更重了,按照当时官场的规矩,吏部尚书与内阁大学士处于一个等级,而吏部左侍郎的地位与其他各部尚书持平。
清代吏部的地位受到削弱,但老大的地位还是不可撼动的,按照晋升原则,六部尚书出缺,第一候选人就是吏部的左右侍郎,其他五部侍郎只有升任吏部之后,才有机会晋升尚书。
显而易见,巡抚如果调到吏部担任侍郎,那不管是哪个省的巡抚,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升官;而要是调任其他五部侍郎,那基本上就是养老混退休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巡抚升迁的第一次序是总督,然后才是尚书及侍郎。
皇帝对巡抚的重视不亚于六部尚书,甚至还要更高,巡抚干得好升总督,或调至京师任尚书,这才是正常的人事调动。
巡抚调到六部任侍郎(除了吏部),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本人的年龄到了,无法胜任地方繁重的政务;二是政绩一般但也没出过什么大错,平行调至京师养老;三是皇帝还摸不准该巡抚能否重用,先调动京师观望一段时间,这一类巡抚如果通过考核,还会放外任。
所以说,巡抚调任侍郎到底算不算升迁,必须要区分对待,要看具体的省份以及具体的部门。如果是贵州巡抚调任侍郎,那么就算升官;而要是江苏巡抚调任侍郎(吏部除外)则是一笔亏本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