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川美眉
我陷进去了,《漫长的季节》追完了,和友人聊起来津津乐道。上文我写了此剧三位东北爷们,他们生活的年代,变老的岁月,正值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家庭生活个人遭际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或者说,改开的国运推着他们走在人生的旅途中。在桦钢那块东北早年的工业基地,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人们得活下去呀。
也许,没有那18年前的碎尸案,就没有车套牌撞人案。兜兜转转又回到《漫长…》剧情,那肇事逃逸的谁呀?被撞的人谁呀?为了不剧透,这个问题还是留给正在追剧的观众。
今天,我只想聊聊本剧的女主,女大学生沈墨(李庚希饰)以及和她从小相依为命的弟弟傅卫军(蒋其明饰),和私交很近的陪酒女殷红(王艺荻饰)。当然,他的养父母沈栋梁(侯岩松饰)、赵静(王红梅 饰)也是避不开的,必须说道说道。
沈墨身世很惨,父母在她九岁时双双亡故,她被大爷大娘收养。本来幼年丧母丧父已经很不幸了,这个年纪似懂非懂,她毕竟未成年,要说寄养在非亲生长辈家的孩子,性格注定敏感脆弱。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去治愈”,沈墨即是这样。她那么小失去了至爱亲人,来到还算有亲缘关系的大爷大娘家,可以想像她有多可怜无助。然而比起相同命运的孩子她更不幸,她的养父大爷是禽兽不如的垃圾,他把这女孩当玩物,性侵了她!
令人齿寒的是她的大娘做了罪恶的帮凶,她不会不知道丈夫不轨,竟然多少年沉默不语,某种程度她纵容了丈夫,这是同为女性的我们所不能容忍的。有个词叫“平庸之恶”,它起源于纳粹当年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政策,由德国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学术概念。那是在1961年纳粹军官艾希曼受审的时候阿伦特提出来的,她指出“这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行为”。
因为艾希曼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实施屠杀犹太人包括送入毒气室集体枪杀等那是“履行职责、服从法律”。但是在当时却有人在纳粹的眼皮底下尽自己所能偷偷解救和帮助犹太人,他们是普通德国士兵施密特和医生卢卡斯。他们仅凭人类的良知来行事,始终“忠实于自己”,尊重和保护他人生命,恪守这个朴素而崇高的理念,绝不作恶。尽管前者被纳粹发现,被判死刑他们也绝不行不义。
好吧,扯远了。作为沈墨的大娘,我们在后几集中看到她因为内风湿来桦钢医院诊病,她亲眼看着丈夫对成年的养女沈墨动手动脚,甚至用皮带抽她,她竟然无动于衷,这个女人的心也如毒蝎一样的狠毒。我真的不能理解,不仅作为养母的长辈身份不容许,他伤害的是你的女儿呀。更不能想象沈栋梁年轻时候性侵幼女沈墨的行径,那是对女性身体和尊严的冒犯,是个正常的女性,完全不能接受,必须抵制,旗帜鲜明的制止痛斥,因为那是伤天害理,天理不容的!
恶有恶报,二十年后,沈栋梁在自己的家里被沈墨砍死了。我们通过脑补可以拼凑那些个细节。沈墨是学医的,她弄来了安定剂,她轻易就可以在泡茶端水时施药,就算一个弱女子在体力上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但是,她用了医疗科技手段,迟早复了仇。在最后12集,她已经是中年女性了,她隐姓埋名潜入医院,把致命药水换到赵静的输液架上,此时这个恶女人已经瘫痪毫无还手之力。我们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从这个意义上,沈墨是复仇女神。
二十年前,沈墨凭自己的真才实学考上了桦医,她到维多利亚夜总会打工弹钢琴,赚取微薄的收入,也有想摆脱人面兽心的大爷的控制因素。可是这人心被狗吃了,大爷把她绑起来在自己租住的旅馆用皮带抽她,说你想摆脱我一辈子别想!其间大娘推开门看见了一言未语,这太令人发指了。
从九岁到十九岁,按大爷这样丧尽天良的做派,沈墨在同一个屋檐下战战兢兢,该受了多少侮辱与伤害,简直不可想象。读大学了,那衣冠禽兽还跟过来,还威胁王阳,“你配不上她,你离她远点”,在这时段他拍了裸照,败坏沈墨的名誉,她在学校整个抬不起头,那真正是把沈墨逼到绝路了。
如果说沈墨的大娘是平庸之恶,那么大爷就是极端之恶,他一直把沈墨玩弄于股掌之间,整整十年,沈墨从幼年到少年再到成年,她承受了3600多天的可以说非人的折磨与屈辱,她的仇恨在与日俱增的生长,最终在第9集,她实施了完美复仇,恶人沈栋梁被她砍死了,王响摸到了他家里亲眼看见了,死得很惨。
早在第7集,沈墨让弟弟傅卫军拧断了大爷儿子沈辉的胳膊,为的是让他回老家,不要待在桦钢控制骚扰自己。哎,原本一家人本该亲亲热热天伦之乐来着。这人性之恶泛滥成灾,沈栋梁呀沈栋梁,你栽下的恶之花,种下的恶之果,最终毁了自己和家人。该剧的因果报应,还真的现来现的。
这里还得说一个姑娘,殷红她一陪酒女,幻想傍上卢总,从此嫁得富豪,过上贵妇人的生活。不想卢总那是万花丛中过,人人沾雨露,哪有什么真爱。他在夜总会看上了弹钢琴的大学生沈墨,暗示殷红帮他搞定沈小姐他有重酬。
这又要说到良知了,怎么着沈墨和殷红都在维多利亚打工,那天她帮卢总代酒喝太猛了,在车上要吐了,同事们和司机都很嫌弃。还是沈墨替她解了围,扶她下车带她去弟弟的录像厅睡了一晚。按理说你不报答也至少不看僧面看佛面呀,她竟然就成了白眼狼,在沈墨的酒里下了药,帮助卢总睡了沈墨。
哀哀,道德沦丧在金钱面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她还表功,你将来跟上卢总你不得报答我给我分成?她哪里知道沈墨是什么人,她心里爱的是王阳,她没有她那么拜金,或者说,她们压根就不是一路人。
她乘其不备从背后袭击了她,她懂医,将她分了尸,分几个袋子。弟弟心里是喜欢殷红的,眼角有泪花,但是很快帮姐姐转移尸袋,一部分扔进小凉河,一袋扔到王阳家小区垃圾箱,那是为了提醒王阳,沈墨死了,袋里有沈墨一个有四条纹路的小手指,王阳曾经听沈墨说起过“我命硬,手指有四道纹路”。
殷红和沈墨一个红透透的,一个暗黑戚戚,意味深长。前者单纯简单,除了穷就是追求金钱和利益;后者从小在暗黑阴险的环境中长大,可以说,恶之花在心中随着年龄增长开得越来越盛,这真的很悲催。那么一个有着姣好的面容,智商也不输同龄的女孩,已经进入了高等学府,遇上了自己喜欢的人,那顺理成章会有锦绣生活前程,然而,大爷毁了她,逼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想起东野圭吾的小说《白夜行》少年亮丝为了保护初恋对象雪穗,失手错杀了自己的父亲;而雪穗为了不让事情败露,杀死了知道真相的母亲并且把罪行加到母亲身上…两个残酷、孤独、纯粹的灵魂,只希望能在阳光下手牵手慢慢地走。
《漫长的季节》中沈墨的弟弟傅卫军,去银行取卢总的巨款被警察逮了,面带微笑,看着人群中戴着帽子的姐姐沈墨,他走得从容,希望姐姐从此能和王阳幸福的在一起。而王阳在沈墨连杀两人后还不离不弃,他们的忠贞爱情还真让人动容呢。
从头至尾,沈墨在自我救赎,有没有东野圭吾式的侦探大师的味道?再说豆瓣评分已达9.7高分,那不是空穴来风吧,此悬疑剧已经超过《狂飙》火爆至天花板了,我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