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子买的房子是两梯两户,谁知邻居竟然私自在公共走廊安装围栏,将两梯两户的房子隔成一梯一户,严禁互用电梯。女子在多次与之协商无果后一脚踹飞围栏,结果却反遭索赔!女子:你自找的,赔偿坚决不同意!
据当事人表示,她家买的房子是两梯两户,当时公摊面积都已经包含在内,结果没想到入住后却被邻居的操作给整蒙圈了!邻居在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直接在公共走廊上安装围栏,将两部电梯一分为二,等于把两梯两户的房子变成了一梯一户。
这样的做法让女子觉得不妥,她认为自己当初买房买时公摊面积算的是两梯两户的钱,现在却只能只用一部电梯明显不合理。而且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人比较多,本来两个电梯是哪边人少走哪边,现在却只能坐一部电梯,意味着人多就得等很长时间。
于是便多次与邻居进行协商,但是邻居根本不搭理她,非得一意孤行将电梯分开使用。无奈之下,女子投诉到物业希望能出面劝说,谁知物业却不作为,不停地在两家之间和稀泥!
眼看事情无法解决,女子一怒之下便将横在走廊上的围栏踹飞!这一脚算是给了邻居反咬一口的借口,绝口不提自己违法安装围栏一事,死咬着让女子赔偿几百块钱的围栏费用,还说这是侵犯他的私人财产!
对此,女子表示她不可能进行赔偿,她不仅把视 频拍下来发布到网上,还做了报 警处理!
此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的网友说:一家一部电梯不是正好吗?只要邻居是从正中间拦的我就没意见!
有的网友说:这是公用的电梯,不是私人电梯,都是交钱的,想用哪个就用哪个,别人无权干涉!踹得好!
还有的网友说:打消防举报,他拦着不让走是有安 全隐患的,到时候连物业一起罚!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把两梯两户变成一梯一户确实涉及到物业管理的问题。作为物业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应当依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止邻居的违法行为。
而不是置之不理,或者和稀泥状态。不然一旦发生火灾,物业的不但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面临处罚!
其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入户门以外的公共走廊以及电梯属于业主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私有物。
也就是说,邻居在公共区域私自安装围栏是违法行为!同时,楼道还属于火灾逃生通道,不允许个人私自占用通道。所以,在物业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女子可以向消防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勒令拆除。
当然,女子踹飞围栏的行为也不被推荐!虽然事后经过民 警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邻居没有要求她赔偿栏杆的费用,派出所也鉴于邻居是第 一次违法,对其进行批评处理,如果再犯就会用消防法处罚!
但是女子冲动的做法仍然不可取,这样一时气愤的行为很可能会引起纠 纷和索赔。所以,遇事还是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争端,并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智,让自己处于有理且有利的局面!
你们对此事怎么看?女子踹得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