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这两天大家都看到了这么一条新闻,一对夫妻准备离婚了,处于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婆婆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丈夫把房子出售了,妻子知道了之后,起诉丈夫要求分割房产,虽然男方提出了自己意见,但是最终法院仍然判决男方支付女方218万的售房款。
看了一下评论区,很多网友说,女方之所以起诉丈夫,是因为丈夫没有按照双方协议支付给儿女的抚育费。
如果是这样,女方起诉要抚育费没有任何问题,既然已经商量好了,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可是,婆婆的遗产是否应该分割,成为了一大争论。
我妈看到了这样的新闻,说终于可以明白为什么很多父母会在自己身体健康硬朗,甚至在儿女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给处理好。
的确,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利益的面前,人性的确不堪一击,与其相信人性,相信婚姻可以长久一辈子,还不如给它、给自己的财产设置一道保险,以免人财两空。
然而,正如网上有一句话说:“世间所有的感情都是相互的,有付出有收获,才是一段感情最好的维系。”
在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不能两全的,就拿防止儿女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拿走财产,这件事情来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你立下遗嘱,为儿女的财产留下保障,这是可以的,可是,你在提防着他,把他当外人的时候,也要明白,他很有可能会用同样的态度对你,无法把你当作自己的长辈看待。
再过十天,陈阿姨的儿子就要结束离婚冷静期,跟老婆离婚了,孙子哭着要妈妈,儿子也很痛苦,亲戚有支持陈阿姨的,有说陈阿姨害了儿子的。
陈阿姨感到很头疼,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想到了孙子和跟儿媳妇住在娘家的孙女,陈阿姨打电话给了儿媳妇,希望跟儿媳妇好好谈谈,看看能不能保住孙子孙女的小家。
“妈,现在我们还没拿到离婚证,我就再喊你一声妈吧,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谁对谁错我懒得计较了,你觉得我自私也好,贪心也罢,不懂事也好,都行,我累了,不想陪你们吵了。再说了,让我感到寒心的不是你,是你儿子,因此,挽回不了了。”
听到儿媳妇的话,陈阿姨更生气了,她一直是这么任性,一直不懂事,只知道考虑自己,丝毫不在乎陈阿姨、陈阿姨儿子和孩子们的感受。
01.
儿子和儿媳妇之所以会离婚,是因为半个月前,陈阿姨生病了,住进了医院里,需要人照顾。
“本来,照顾老人,该上的都是女人,要么是女儿,要么是儿媳妇,我没有女儿,自然只能指望儿媳妇照顾我。再说了,我儿子这段期间特别忙,天天加班,很难请到假,儿媳妇的公司据说处于业务淡季,可以准点下班。”
陈阿姨觉得,照顾她也不累,只是需要扶她上下厕所,给她送几顿饭,陪她聊聊天,帮她洗漱,这些也不适合男人干啊!
可是,儿媳妇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说她没义务,陈阿姨不是她亲妈,在陈阿姨的眼里,她只是个外人,让陈阿姨儿子上,白天上班晚上照顾陈阿姨,或者,让陈阿姨自己掏钱请护工。
“这是什么意思?我是她婆婆,她喊我一声妈,为什么不照顾我?请护工?隔壁病床的请护工,价格我问了,一天250,我的天,这不是在糟蹋钱吗?”
更何况,她请护工,是不得已而为之,她只有一个女儿,远嫁了,赶不回来了,只好请护工。因此,陈阿姨更觉得,在儿媳妇生孙女的时候,自己催二胎也没说错啊,的确得有个儿子,不然,女儿嫁人了,你需要人了,都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02.
听了儿媳妇的话,陈阿姨感到很生气,打电话给儿媳妇,质问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来照顾陈阿姨。
“我说错了吗?在您的眼里,我不是外人,是什么?如果我不是外人,是一家人,那么,那份遗嘱是怎么回事?”
闹了半天,她还是在为那份三年前陈阿姨立的遗嘱生气。
三年前,陈阿姨老伴患了癌症,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治愈希望渺茫,老伴便放弃了治疗。在走之前,老伴跟陈阿姨聊天,谈到了现在年轻人动不动就离婚,父母辛辛苦苦打拼的房产都被女方带走了一半,不得不防。
一开始,陈阿姨想着,儿媳妇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了,感情一直不错,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当老伴举例子,说他朋友的儿子和儿媳妇也有两个孩子了,女方宁可不要儿女抚养权,也要离婚,在为了分割房产的事情打官司的时候,陈阿姨心里也发慌了,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
陈阿姨儿子和儿媳妇现在居住的房子,就是陈阿姨跟老伴在儿子结婚前买的,当时,为了不让女方提出加名的要求,陈阿姨跟老伴找了亲戚朋友借钱,把房贷还清了,让他们找不到加名的借口,钱也是陈阿姨老两口自己赚钱还的,没找儿子和儿媳妇要一分钱。
再加上陈阿姨与老伴住的这套房子,两套房子加在一起至少值300万,的确该留一个心眼。
03.
于是,在老伴的要求下,陈阿姨陪着他去立了遗嘱,将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均留给儿子,为了防止儿媳妇哪一天闹离婚分割财产,特地申明与儿媳妇并无关系。
陈阿姨想着,这些财产本来就是他们老两口打拼的,自然是要留给儿子的,本就与儿媳妇无关。若是他们可以白头偕老,那么,也是他们儿女的,要是闹翻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陈阿姨管不着,可是,这两套房子还是存款儿媳妇别想要一分钱。
本来,立遗嘱的事情陈阿姨只告诉了儿子,叮嘱他别告诉儿媳妇,以免夫妻吵架,可是,过年的时候,孙子孙女调皮,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把遗嘱给翻出来了,儿媳妇也看到了,当时,没说一句话,陈阿姨以为她不介意的。
直到这次陈阿姨病了,陈阿姨才知道,她一直是介意的,怪不得,陈阿姨总觉得她这段期间对陈阿姨态度冷淡了很多。
陈阿姨很生气,陈阿姨住院期间,她当真不管不问,一次医院都不来,看着她老公白天上班晚上来医院照顾陈阿姨,累得精疲力尽,也不带心疼的,说陈阿姨老了之后,只能靠儿子,别指望她。
陈阿姨跟儿子告了状,让他管管自己的媳妇,他们两个人大吵了一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媳妇不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上升到了离婚的地步,陈阿姨以为她只是吓唬陈阿姨儿子,不会真的闹离婚,可是,他们终于真的走到了这一步。
陈阿姨问了亲戚朋友的意见,有的人支持陈阿姨,说陈阿姨儿媳妇不懂事,不孝敬,这样的儿媳妇要不得,有的说陈阿姨又当又立,提到财产把儿媳妇当外人,又想让儿媳妇把陈阿姨当亲妈孝敬,太双标了。
现在该怎么办?陈阿姨到底有没有做错?
04.
网上有一句话说:“如果人与人之间,都能在尊重的基础上,学会将心比心和换位思考,那这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了。”
作为母亲,陈阿姨想把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房产留给儿子,并不算错,这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嫁到这个家多年,生了两个孩子,依然被公婆提防,儿媳妇焉能不感到寒心呢?当她发现在公婆的眼里,自己永远是外人的时候,她又怎么可能将心比心,把公婆当作自己的父母孝敬呢?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无论你对儿媳妇再好,儿媳妇也依然把你当外人,你是否还能继续对她这么好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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