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顺利召开江苏永迈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

近日,新北法院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江苏永迈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据悉

永迈公司于2018年以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后筹建厂房,因自身对外债务多且到期后无力全部清偿而陷入困境。新北法院于2022年11月7日裁定受理永迈公司破产重整,并被指定永迈公司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

本院受理江苏永迈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在原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司债务缠身全部已离职、疫情爆发等不利情况下,及时抓住本案重整价值主线条,在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指导和帮助管理人及时接管企业,深入永迈公司内部做好财产、诉讼、执行、财务等各项调查,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摸清公司对外债务规模,适时启动资产评估工作,摸底股东持股情况以及争议。

同时,在综合研判案件情势的情况下,管理人及时报请新北法院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评审,最终遴选了正选和备选意向重整人。通过协商谈判,管理人与正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由正选投资人认可《重整计划(草案)》后提请新北法院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会议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上管理人依法向债权人汇报了永迈公司前期破产重整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合议庭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通报了本案的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会上还表决通过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方案(草案),审议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获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永迈公司的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后,新北法院将认真总结此次会议经验,充分发破产审判职能,继续指导监督管理人勤勉尽职,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好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力求运用破产审判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供稿:民二庭

原标题:《新北法院顺利召开江苏永迈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