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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对于地方经济发展来讲,又是重要的财源。近些年来,土地的征收、拍卖为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收入,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整体上讲,这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多,往农村建设投入的少。土地征收来源于农村,给了农民相对少量的补偿后,土地出让的收入却主要用在了城市建设上。
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下,如何才能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就是国家推动乡村振兴、支持农村发展的大招。
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简单来讲,就是这部分农村土地不用再经过征收程序,由政府征收后再对外拍卖,而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对外拍卖出售,所得款项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
这项能让农村建设不再缺钱、让农村土地迅速增值的制度什么时候实施?近日,自然资源部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视频培训,标志着这项制度即将在全国试点展开。
所有土地都能由村集体对外出让吗?在这次培训会上,自然资源部主要领导提出了“三项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除此之外,还要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行。
(1)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这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农村集体所出让的土地,只能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而且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是想卖那块地就卖那块地,也不是卖出的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说“不能搞商品房开发”,就是“三项负面清单”的明确要求。
(2)符合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除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外,还有一些重要的限制条件,比如说要符合产业准入要求,这是为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农村地区发展的产业一般要与农业生产相关;再一个就是环境保护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般距离村庄较近,这方面也要严格把关。
(3)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正在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出让,要求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土地所有权登记,就是要求土地要权属明确、没有争议,这也办理使用权登记证的必要条件。
(4)村集体研究通过。这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一定要符合村集体议事规则,土地出让关系到农村的长远发展和财产收入,不能由村干部自己说了算,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收入的使用、分配也必须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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