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群众守住“钱袋子”

辨别防范非法集资

小编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

为大家提个醒

莫让辛苦攒下的“家当”打了水漂!

以高息返利为诱饵,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就审理判决了这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赵某受陈某、杨某指使,以其舅舅周某名义,于9月25日在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马龙县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赵某担任监事。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赵某伙同陈某等人以高利息为诱饵,通过发小广告、发传单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以投资成都金华山旅游的名义吸收资金,非法吸收了22名公众的资金114万余元并与投资人签订《马龙县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居间服务协议书》。吸收的资金除返还22名被害人本金及利息10万余元外,其余资金被赵某、陈某、杨某等人占有和使用,赵某、陈某、杨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造成了100余万资金无法追回。

从上述案例大家已经可以看出非法集资的大致“轮廓”,为让小伙伴们看清它的“真面目”,小编将其基本特征分享给大家。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卷款”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天上不会掉馅饼

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多想想自己懂不懂

比比风险大不大

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

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

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能明确分辨,有防范手段

非法集资就很难找上你

希望大家都能远离非法集资

勤劳致富

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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