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华原创作品

在中国的古代,有很多专门对付女性囚犯的刑罚,诸如拶刑(夹手指)、幽闭(打落子宫)、夹胸等等。女犯人被官府抓住之后,在审问期间,像打板子那样的刑罚,属于小儿科,上不了台面的。对女犯而言,最恐怖的,就是监狱之内的私刑。

监狱之内有多少私刑,没有准确的数字,一般都是根据一些野史记载,才见端倪。

清末四大奇案之首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起初小白菜毕秀姑面对婆婆的指控,在公堂上经历了拶刑和打板子等刑罚,坚决不肯招供,但她被关进县衙大牢之后,遭受了私刑,实在忍受不过,这才被迫招供,可想私刑有多么可怕!

根据《申报》相关报道,当年小白菜在监狱里遭受了“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等酷刑。

而在清朝末年杭州的一本野史《杨乃武与小白菜》中,记录了毕秀姑入狱后的遭遇:……葛毕氏收监当夜,狱卒群而奸之,每人大钱一百,狱婆三日收钱五千余……先生欲其招供,命狱卒私刑,抽阴浣肠夹乳站桩,毕秀姑生不如死,连呼愿招……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朝末年杭州一个叫李子恒的秀才所写,根据原文记载,内容是根据一个当事的狱卒口述而成,不过其真实性倒是无从查究。一般看野史的,也就图个乐子,看个稀奇。

清朝末期一些下等的娼寮,进去一次,最起码花费一吊钱(上等的地方就没数了,北京八大胡同里的姑娘,一次十几两银子到几百两不等),不是普通人能够享受的,像毕秀姑这种有姿色的女囚,是狱卒们眼里的尤物,怎么会轻易放过呢?

根据《杨乃武与小白菜》的记载,其实一开始,县令刘锡彤在开棺验尸之后,就知道死者不是被人谋杀,但是他早有所闻坊间羊吃白菜的传闻,举人杨乃武屡屡与他作对,他早就想着用法子整杨乃武,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错过呢?可惜杨乃武是一条汉子,上了大刑都不招供,他只能吩咐手下,对毕秀姑那边动手,毕竟女人要好对付得多。

倘若杨乃武作为举人,与刘锡彤私交深厚,这事即便他是与毕秀姑通奸杀夫,估计县令也不会为难他,最多让他出一点银子了事。

刘锡彤好容易找到这样的机会,直接把杨乃武往死里整。

清朝之前的监狱管理条例,男女犯人是分开关押的,女犯那边有狱婆,但县衙的大牢都在同一个地方,只是男女不同牢房而已。清朝末期吏治腐败,区区一个狱卒,都能变着法子敲诈囚犯。县官不如现管,在大牢里,狱卒就是掌管生死的活阎王,无恶不作。像毕秀姑这种姿色出众的女囚犯,在押入大牢之后,肯定会遭到非人的待遇。

在毕秀姑被关进大牢的当天晚上,狱卒买通的狱婆,就能进去行奸,而毕秀姑只能逆来顺受,别无选择。三天内,狱婆居然收了五千多的大钱,那就不仅仅是狱卒进去了,估计已经成为监狱的一种捞钱手段吗,平日里那些窥视毕秀姑美色的街头混混,估计也花钱进去了,只是他们花的钱,比狱卒多一些而已。

在方苞的《狱中杂记》中,也记录了不少监狱里的黑幕,有钱就能买命。

在《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案件中,县令刘锡彤存心要整死杨乃武,所以狱卒们都配合。在狱卒们的眼中,这两个人都是死人,迟早上刑场的,为了讨好县令,尽力一个劲的折腾。杨乃武在监狱里,也遭到了令人发指的私刑,包括竹签刺入下身。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已经说了针对女犯的夹乳之刑,下面聊聊站桩、抽阴和浣肠。

什么是站桩呢?

过去的女人都裹着一双小脚,脚上的骨头已经畸形,平时用裹脚布紧紧缠着,走路都风摆杨柳般不稳。实施这种刑罚的时候,脱光女犯的衣服和裹脚布,把女犯吊起来,用夹子夹住ru头,用绳索挂住双手和头发,让女犯赤脚站在砖上。女犯的身体重力全在一双小脚上,脚上的骨头被压着散开,疼痛难当,只消半炷香的时间,女犯就支撑不住,严重的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

而浣肠就很简单了,狱卒把女犯扒光衣服,强迫着撅起屁股,行刑者用沾了麻油的粗木棍捅入女犯的后门,接着用木制漏斗套进去,而后用清水灌入女犯的肠道里。最后用粗木棍压女犯的腹部,将女犯肠道内的液体挤压出来。如此三番五次,挤压到最后,挤出来都是血水。

而抽阴之刑就是专门对付犯下淫荡之事的女犯,用鞭子抽打女犯的下身,鞭子上带着小鱼钩一样的倒刺,每抽一下都带着一片血肉。

毕秀姑在监狱中遭到这样的私刑,只求速死,所以宁可招供,情愿上刑场,总比这么每天遭受非人折磨的强多了。

而举人杨乃武,最后也是遭受不住私刑,不得不招供画押,两人都只求速死。不过,杨乃武有一个仗义的好姐姐杨淑英,而杨淑英恰好曾在兵部右侍郎夏同善家当过保姆,凭着这一层关系上京告状,加之慈禧要借这个案子排挤湘军的势力。

在几种因素下,这个案子最终昭雪,相关的官员都遭到处置,杨乃武差不多成为废人,而毕秀姑出狱后,无法面对世人的歧视,只能去了尼姑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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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华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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