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璞表示,吴亦凡需服刑完毕,再被驱逐出境。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11月25日,吴亦凡案宣判,都美竹听闻后激动发文:终于等到了。
网友在其新浪微博下留言:“判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问一下:是先服刑完毕再出境,还是直接出境在国外服刑?我希望是第一种。 ”
都美竹回复:“第一种”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浪微博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