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铭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铭晖利用担任四川省资阳市(地)委副书记,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铭晖简历
王铭晖,男,汉族,1960年2月生,四川资阳人,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
1977.12-1981.04 四川省资阳县明阳乡水利员
1981.04-1981.11 四川省资阳县人事局办事员
1981.11-1982.06 四川省资阳县迎接乡党委副书记
1982.06-1983.08 共青团四川省资阳县委副书记
1983.08-1988.07 四川省资阳县伍隍 区 委 副 书 记 、书 记(其 间 :1986.09-1988.07 四川省委第二党校政治经济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07-1990.03 四川省资阳县农贸办副主任(正科级)
1990.03-1992.12 四川省资阳县委副书记
1992.12-1995.06 四川省乐至县委副书记
1995.06-1998.04 四川省乐至县委书记(1998.06 免)
1998.04-2000.12 四川省资阳地委副书记(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12-2005.07 四川省资阳市委副书记(其间:2001.03-2003.07 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在职学习;2002.05-2002.11 挂职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7-2005.08 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
2005.08-2007.06 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06-2013.01 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6.06 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
2016.06-2017.03 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7.03-2017.05 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保密委主任
2017.05-2017.09 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7.11 免),省委改革办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保密委主任
2017.09-2018.11 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保密委主任
2018.11-2020.01 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省委保密委主任
2020.01-2020.05 四川省委秘书长
2020.05-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22年1月被查。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央视新闻、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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