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剧版那个一直心慈手软、善良可欺、主动接回婆婆、跟王传志和好如初的何琳,原著里的何琳经历了五年婚姻,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

为什么说何琳是泼妇呢?在原著里,她不但没跟王传志和好,接回婆婆养老,反而跟王传志彻底撕破脸皮,结束婚姻,更重要的是,她几乎是让王传志净身出户了。

众所周知,何琳家境优渥,是典型的孔雀女,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她结婚的时候,好说话的父母可是特别大方,不但不要彩礼,没有为难女婿很快答应婚事,而且,给了何琳一栋三层小楼作为嫁妆,更离谱的是,还写上了王传志的名字。

在当时,你给女儿房子做嫁妆,却写了女婿名字,过户给夫妻俩,那就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了。要是两个人离婚了,女婿可以分走一半房产。而那套房子在北京,五年后,已经升值到了一千多万。

也就是说,一旦何琳直接离婚,王传志不花一分钱,只需要五年,就可以得到白得五百万,这真的是太划算了。

01.她利用丈夫的爱女之心,夺回嫁妆,几乎逼得丈夫净身出户,狠到了极致;

好在,何琳没那么傻,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嫁妆白白落入王传志一家人的手里。

更好在,何琳的小姨郁华清早留了心眼,利用王传志的自尊心,使用激将法,让王传志打下了一张五十万的欠条。

更好在,何琳发现,王传志为人处世的态度完全依靠血缘关系的亲近,他虽然在原生家庭和老婆二者间倒向了原生家庭,一味护着母亲和兄弟姐妹,但是,若让他在侄子和女儿之间选一个,王传志心里的天平还是倾向于自己的亲生骨肉的。

婆家人的嚣张气焰被老公打下去,何琳不觉得他是为自己出气,而是天勤,他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让他心疼了。在半斤对八两的婆媳天平上,她赢取的希望永远不会过半,她永远无法达到他母亲的重要位置;但一旦换上娇弱的女儿,他的天平就要本能地倾斜了。血缘是他亲情谱中的主线,女儿足够亲,足够弱,足够心肝宝贝,足够需要保护,所以在关键时刻足够对抗他母亲这样的圣人。

于是,何琳抓住了机会,狠狠地算计了王传志。

首先,她利用婆婆重男轻女的思想和王传志的爱女之心,假装退让,以自己生怕婆婆打这套陪嫁房、想把房子搞给孙子为由,要求王传志给女儿一个保障,答应把房子过户给女儿。王传志虽然犹豫了,但架不住何琳劝说,也担心有朝一日母亲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好拒绝,便答应了。

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何琳宁可亏了过户费,也要立马办妥这件事情,以最快的速度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这样,女儿抚养权在谁手里,房子就在谁手里。而女儿这么小,王传志是抢不过何琳的。

其次,何琳还是利用了王传志的爱女之心,恳求王传志为了女儿着想,告诉王传志,女儿不喜欢这个重男轻女的家,在这个家,女儿过得不幸福,让王传志为了女儿着想,答应离婚,给女儿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就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最后,何琳利用那张五十万欠条,还有离婚后女儿的抚养费说事,要求王传志把他才买的另一套房子也给她。

何琳的要求看似很过分,毕竟,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王传志占有一半产权,可是,要知道,这套房子的资金来源是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何琳娘家给的礼金,被王传志拿去炒股了。再说了,这里面还包括了女儿十八年的抚养费,也算值了。

王传志还想垂死挣扎,去了何琳娘家,指望岳父岳母阻止何琳离婚。何琳的父亲担心女儿成为单亲妈妈过得不好,再度劝和,小姨郁华清则觉得王传志已经年薪三十万了,是个潜力股,抛弃了太可惜,只有母亲,对王传志逼迫何琳下跪的事情耿耿于怀,让何琳自己做决定。

而何琳早已心如死灰,不给王传志任何机会,两个人还是离了。

02.从单纯女孩演变成泼妇,何琳给女人提了醒。

第一,在婚姻遇到问题的时候,你要搞清楚,问题的根源。

刘小雅之所以会想不开,主要是因为她太爱方鸿俊了,一直舍不得从方鸿俊的身上找原因,只好从婆婆身上找矛盾,骂婆婆是老巫婆,认为自己之所以过得不好,都是因为婆婆,认为没有婆婆,他们就会过得很好。

事实上,若是男人没问题,真的够爱你,只要他发句话,发个脾气,告诉母亲,跟他老婆过不去就是在跟他这个儿子过不去,一般情况下,你婆婆也不敢找你麻烦了,不然,把儿子惹怒了,不认她了,她老了之后靠谁去?

何琳就是想通了这一点,知道问题在王传志身上,是王传志愚孝的思想害惨了自己。她很清楚,王传志不是悔改的,不会在婆媳矛盾中偏向于她,不会给她想要的公道。

只是何琳没等到被动选择,而是主动出击了。一个屋檐下狭窄而温暖的空间里装不下两个同时要求拥有支配权和话语权的女人;同样一个男人,也无法承受两个虎视眈眈的女人的争夺和支配。就像一个果子里只有一个内核一样,每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也只需一个可以颠三倒四和指手画脚的女人。

既然王传志注定不会选择自己,不会偏向自己,这个家自己无法成为唯一的女主人,那么,自己只能离开了。

第二,既然下定决心离开,就不要轻易动摇,不要给他再次伤害你的机会。

在《双面胶》里,如果胡丽娟在第一次险些被李亚平掐死的时候,坚定不移地选择离婚,离开李亚平,她就不会死。

若是刘小雅能识破方鸿俊的真面目,对方鸿俊死心,选择及时止损,为了父母和自己活下去,就不会选择跳楼,落得个亲者痛仇者快的结局,让年迈的父母晚年失去依靠。

何琳之前也错过了及时止损的机会,若是她早点儿离开,就不会有女儿,就不会不得不成为单亲妈妈。

第三,属于你的利益,必须要,不能心软,别便宜了他。

你们都打算离婚了,都不再是夫妻了,心软个啥?你不要,留下来,难道白白便宜了伤害你的渣男和他以后的老婆孩子吗?

你离婚了,还带着孩子,本来就不容易了,再放弃本属于自己的利益,这是傻,是在坑自己和儿女。

相比于剧版,原著的结局才更符合实际情况。经历了五年痛苦的婚姻,何琳也该成长了。

END.

今日话题:你对何琳算计王传志、几乎让其净身出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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