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大理、丽江、迪庆、
楚雄、昭通、红河、普洱陆续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详情如下↓↓↓
大理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8号
关于调整四川、青海、西藏入(返)州
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四川、青海、西藏等省(区)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游客和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调整四川、青海、西藏等重点省(区)入(返)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对有7天内(8月23日至29日)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入(返)州人员落实“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对7天内有西藏地区旅居史入(返)州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
四、对上述有四川、青海、西藏旅居史入(返)州人员,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五、对7天内有海南、新疆旅居史人员落实“三天两检”,即“落地检”一次,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7天内有四川、青海、西藏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入住酒店(客栈)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丽江
关于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号)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作如下通告:
一、从9月2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及拟来(返)丽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防控要求。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迪庆
近期,四川省多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呈现快速上升和扩散蔓延态势,输入风险急剧增加。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四川省入(返)迪人员的疫情防控作出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入迪后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及拟入(返)迪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州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四川省入(返)迪人员防控要求。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楚雄
近期,四川省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8月23日以来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08例、无症状感染者411例,其中8月29日当天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67例、无症状感染者109例。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楚雄市疾控中心健康提示:
一、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我市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三、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楚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五、近期有外出计划的,应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0日
昭通
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提示
广大市民:
近期四川省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特别是与我市毗邻的宜宾、泸州、西昌均有本土病例。我市地处于川滇交界处,是出滇入滇的重要通道,航空、陆路、水运等多条通道均可由四川入昭,人员相互交往便捷频繁,疫情输入风险急剧升高。为保护您和家人生命健康,切实筑牢“外防输入”的防线,现就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一)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返)昭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昭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三)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昭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昭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五)近期有外出计划的,应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1日
红河
红河州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2022年8月30日)
近期,西藏、青海和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资阳市、凉山州、遂宁市、巴中市、甘孜州、阿坝州、南充市、宜宾市、泸州市、广安市等多地发生本土疫情。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红河州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一、省外人员入(返)州需提前报备
省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红河州后请密切关注入州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西藏入(返)红河州人员
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检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海南入(返)红河州人员
海南三亚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四川入(返)红河州人员
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 天集中隔离。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青海入(返)红河州人员
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
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七、其他省外入(返)红河州人员
除以上地区的省外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红河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 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州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社等住宿场所,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省内涉疫但未划分风险区域的地区和边境县入(返)州人员
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即采即走”,入(返)州后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九、对7天内有州外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
全州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设置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执行免费落地检测“即采即走”,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十、外出提醒
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健康防护
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风险地区查询
风险区域划分和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和各地官方公布为准,各地人员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专栏查询全国高中低风险疫情地区)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0日
普洱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社会传播风险较大。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以电话等方式向入住酒店、单位及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
二、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普人员,落实“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8月23日至29日期间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普人员,须及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并严格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三、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普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四、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五、其他省外及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入(返)普人员,实行 “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普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对来自国内高中低风险区入(返)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七、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态势,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附件:
1.“健康普洱通”小程序二维码
2.普洱市各县(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普洱市疾控中心
2022年9月2日
附件1
“健康普洱通”二维码
附件2
普洱市各县(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市疾控中心:0879-2311819
思茅区:0879-2205286
宁洱县:0879-3232864
墨江县:0879-4231969
景东县:0879-6230026
景谷县:0879-5226139
镇沅县:0879-5812684
江城县:0879-3723069
孟连县:0879-8721274
澜沧县:0879-7234784
西盟县:0879-8342722
来源:云南疾控、大理发布、丽江日报、大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卫健、都市时报、普洱市疾控中心
编辑:李冬雨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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