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4日电 (马静)23日,上市公司富安娜发布公告称,投资1.2亿元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但产品到期已超五个月,只收到产品本金1350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650万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该理财产品为券商FOF资管产品。FOF产品被认为是券商资管转型“利器”,近年在资管产品体系中不断增加,数量已从2017年的15只增长为2021年的229只,中信证券从1只扩展为23只。
不过,接受“V观财报”(微信号ID:VG-View)采访的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FOF理论上的分散风险并非实际,FOF相当于管理一篮子产品,风险的可控性和潜在的变量更多,更难量化。
1.2亿元买理财只兑付了1350万元
据富安娜公告,其于2018年4月18日与中信证券及托管银行签署了《中信证券富安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投资了1亿元,约半年后,333万余元的收益连同本金成功兑付。此后双方又进行了三期交易。第五期时,富安娜在2021年3月19日向指定托管账户转入资金人民币1.2亿元,但未能在2022年3月19日如期兑付,其仅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中信证券兑付本金1350万元,剩余资金已逾期。
据富安娜公告,该资管计划持仓标的为东方红货币B、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Wind显示,东方红货币B为东方证券资管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近三年回报率为7.09%,在同类型产品中位居前22%以内。
但另一个投资标的为非标品,一个名为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的商业地产项目。公告称该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兰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且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日前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资料显示,蓝德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方来坛,同时也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旗下公司北大方正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北大方正于2019年爆发债务危机,2020年被债权人中国平安申请重整。据多家当地媒体报道,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冷冷清清,宛若“空城”。
从时间线来看,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的潜在风险在富安娜2021年3月认购时已有端倪。不过,富安娜公告中提到,中信证券提供的富安1号产品2021年年报及询证函显示,截至2021年底,第五期1.2亿元的理财产品资产总值为13037.73万元,资产净值为12875.30万元。2021年产品收入791.5万元;费用支出合计78.88万元,主要包括管理人报酬76.28万元和托管费2.56万元。富安娜曾为降低风险多次沟通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中信证券仅在2022年4月14日兑付1350万元,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也没有做出合理解释。
什么时候认识到投资标的风险?对风险的把控标准是怎么样的?“V观财报”就此向中信证券致电并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取得正式回应。不过,富安娜董秘龚芸在回应媒体时曾提到,“沟通时(中信)说抵押资产物比较足,而且涉及到北大资产重组事项,我们还是比较相信中信。”她还提到,“中信证券的确在中途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告诉我们任何的提示和风险。现在我们是了解完情况,第一时间公告。”并透露“他们(中信证券)目前正尽快将资产处置”。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V观财报”表示,受托人有勤勉尽责的义务,如果涉案项目早就存在违约以及之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受托人可能需要去澄清下自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以及自己的投资尽调是如何做的。
目前富安娜已在2022年半年报中将该理财产品账面盈余部分875万元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据富安娜2022年半年报,其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6%;归母净利润为2.1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68%,这意味着目前未兑付的本金相当于净利润的一半。
券商系FOF近年大增
从公告内容来看,富安娜是在2020年4月19日,听从管理人(即中信证券资管)建议,鉴于证券期货相关管理规定有所变化,签署补充协议将产品从定向资管计划改为FOF定制的单一资管计划。这个变化背后是整个券业受资管新规“去通道、去杠杆、去刚兑”影响,开始主动压降定向资管计划,主动完成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
FOF即基金中的基金,是指投资标的是基金的理财产品,它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而是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有的甚至也会配置其他不同种类的标的资产。由于FOF是挑选多只基金进行组合配置,被认为可以进一步分散风险,同时也因具有避免双重收费的机制而对想认购多只基金的投资者较为友好。
券商资管产品多以稳健的固收类为主,但随着资管转型中主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能够更好做到大类资产配置的FOF产品数量逐步增长。中证基协显示,券商备案的资管产品中,FOF产品已从2017年的15只增长为2021年的229只;截至8月23日,今年券商共新增备案的有1426只券商资管产品,其中129只为FOF产品,中信证券占8只,华泰证券最多,有21只。
中信证券2017年FOF集合资管产品仅有1只,2021年已扩展为23只,截至当前共有89只。中信证券在2021年年年报中称,将注重主动管理、长期限净值型、“固收+”及权益等多资产模式。着力推进投研团队专业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大做强养老业务,夯实机构业务领先地位,围绕客户需求创新业务模式,持续大力发展定制FOF等业务,进一步做大零售客群,注重互联网渠道客户引流。
在券商各大类集合理财产品中,FOF收益率也较为平稳,远高于债券类。Wind数据显示,有数据可查的200只券商FOF型产品近三年平均收益率为23.45%,中位数为28.16%,仅有7只产品收益率为负。FOF产品近三年23.45%的平均收益率虽然低于股票型的70.2%,但远高于债券型的9.01%。
“FOF类型的资管产品一般采取通过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策略。FOF投资的基金本身会包含一定程度的资产配置,而FOF通过投资多只基金理论上会实现进一步的分散。”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张秉文对”V观财报”表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V观财报”采访时表示,券商资管往往具有相对专业的投研团队,具有一定的发行渠道。券商系FOF产品具有相对完善的资管体系,具有相对丰富的投资经验,具有量化和衍生等投资能力。
FOF产品风险更难以定量和定性
不过,受访对象均表示,FOF产品理论上的分散风险并不等同于实际。
张秉文表示,部分FOF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资产类别过于单一、被投基金数量少、被投基金投资策略过于相近等风险隐患。因此,对于FOF的投资风险难以一概而论。投资者在选择FOF类产品时仍需仔细考察管理人的资质及投资策略,根据自身情况谨慎投资。
田利辉表示,相比于大型银行等机构,券商FOF的高净值客户储备有待提升。更为重要的是,部分券商的资管策略存在问题,押注单一风格的FOF产品层出不穷。部分券商FOF产品已经失去收益稳定、波动较小的FOF本身应有的特性。甚至,市场上出现了个别低收益、高波动的券商FOF产品。所以,券商系FOF产品的风险往往是个体产品设计决定的。
一位上市券商的非银分析师则对“V观财报”提到,FOF的风险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投资经理管理能力如何。基金投向选择范围越大,涉及的风险种类越多,对投资经理能力要求越高。如果市场整体表现不佳,能踩到的雷就更多,踩雷几率更高,产品风险很难定量或定性,没有办法通过产品类型判断潜在收益。
“总体上讲,FOF产品规模的扩大趋势有望持续。”田利辉强调,券商资管转型更需要在明确自身优势和问题选准定位,严禁继续搭通道业务的“便车”,严防继续开展委外业务。FOF产品的发行有助于去通道,但并非是所谓的资管产品转型的必备利器。FOF业务的扩大需要券商明确自身定位,提高FOF策略的水平和投资的能力。
前述非银分析师也提到,FOF在任何机构的产品库里都不会是主流,因为其相当于在管理一个产品篮子,篮子里都是别人管理的产品。风险的可控性和潜在的变量更多,但投资经理能力差别很大,有些人对底层资产的研究能力有限,管理FOF就自然成为一个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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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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