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落实重大专项资金89.05亿元!临沂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月29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介绍我市2022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庄会兴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慕国庆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张 静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

2022年,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先行战略,建设实力的、农民的、活力的、宜居的、奋进的乡村。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作为硬任务,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突出重点项目保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1

财政金融协同发力

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

在当前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一)落实财政投入主体责任,全面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上争取、健全政策措施等方式,持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一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89.05亿元,其中中央、省资金37.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6%;市级整合投入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14%,高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8.8个百分点;县区整合投入34.6亿元。

二是用好上级专项债券政策。会同发改、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争取省级政府专项债券6.71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

三是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7%以上,加快补齐“三农”发展短板,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财政金融融合服务,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能

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奖励、补贴、贴息等方式,推动农业保险和普惠金融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研究制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增信服务。落实奖励资金2562万元,支持银行加大对“三农”以及绿色发展等领域信贷投放,引导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缓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加大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落实补贴资金4.12亿元,支持开展完全成本保险、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保险等,已完成小麦投保面积349.4万亩、畜牧业投保114.1万头,降低了农民种养风险,调动了农业生产积极性。

三是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累计设立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基金3支,基金总规模9.6亿元,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发挥“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作用,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能力,实现拉动产业效益、群众直接收益的双赢效果,截至目前,基金规模达到4.2亿元,实现收益4568万元,累计帮扶8万余人。

四是支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安排1500万元,支持省农担临沂市管理中心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担保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提供农业信贷担保1.36万户、金额84.69亿元。

五是建立健全专项奖补政策。印发《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联动按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2

突出重点项目保障

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

立足我市实际,集中资金、精准施策、强化保障,突出重点项目支撑,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一)支持农业整体推进、全面提升

一是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950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抓住春季小麦茎基腐病防治、条锈病和赤霉病预防以及肥水管理等关键环节,支持统防统治434.7万亩,全力推进小麦促弱转壮。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种粮农民补贴6.5亿元,帮助农户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针对今年以来的持续旱情,6月2日紧急拨付抗旱资金1117万元,用于全市90万亩没有水源条件的“望天田”抗旱保苗,有效保障夏播夏种。

二是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立足我市资源禀赋良好、 物流条件便利、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优化财政激励政策,预算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20个;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资金4692万元,用于购置口蹄疫疫苗、禽流感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等支出,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筹集资金8200万元,支持病死猪、牛、羊及其他毛皮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争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3742万元,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稳定市场供给。

三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荐沂水县成功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强县,获奖励资金1亿元;推荐莒南县成功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获奖励资金500万元;支持费县上冶镇以设施蔬菜为主体,打造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争取奖励资金1000万元。强县、先行县以及强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四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争取资金1400万元,在沂南县、沂水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财政奖补试点,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模式;争取资金1000万元,支持兰陵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争取奖励资金500万元,支持费县成功认定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市级预算安排1500万元,在蒙阴县等5个县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工程,推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减量增效。试点、示范工程的实施,必将对推动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有力的引领作用。

(二)支持乡村夯实基础、分类推进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为加快构建“丰枯互济、旱涝调适、区域互补、生态涵养”的现代水网体系,增强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各级财政筹集资金13.6亿元,支持实施水毁工程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等工程,实现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清零。

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级红色美丽村庄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5个;预算安排1.44亿元,继续支持1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支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落实后续管护资金4291万元,推动农村改厕管护常态化;支持15.9万户群众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指数。

三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县(区)域范围内村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1万元,确保村级“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支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健全乡村组织体系;在142个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增强村级自我保障能力;落实资金6500万元,继续支持蒙阴县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探索创新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三)支持政策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一是持续保障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其中市级预算安排2.8亿元,确保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保持稳定。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动“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脱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打造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育、乡村治理、巩固成果6项内容,支持打造8个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每个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打造6个市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每个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

3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保障支农政策落地生效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仅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更要精打细算,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花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

(一)指导做好方案编制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将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布局和年度计划,年度项目实施区域、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预期实现的总体目标和综合绩效等内容全部纳入一个方案、一本规划,增强资金安排的集中度和项目布局的契合度,确保全面完成中央及省市确定的重点任务,推动我市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

(二)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绩效目标为依据,以支付环节为依托,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激励机制,全面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六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等次。

(三)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监管。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紧盯资金去向和用途,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实现对涉农资金的常态化闭环监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实效。落实“通报、约谈”制度,从第二季度开始,每月通报各县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支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规范包括村级扶贫资产在内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好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财政部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投入保障,为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答记者问

01

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请简要介绍下我市在打造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方面取得的成效?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慕国庆: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三步走”总体路径,在打造农产品供应基地上,坚持“对准需求、优化供给”的思路,推进农产品“五品”改良工程和五标”提升行动,以产品升级满足消费升级。两年来,共打造提升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210家,其中种植基地90家、养殖基地57家、加工基地63家,有力提升了全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水平,巩固拓展了长三角市场。

一是注重政策引导,推动供应基地规范提升。2021年始,市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列支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规范提升农产品供应基地。我们制定了供应基地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和评分细则,出台了《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联合市财政、审计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区上报的145家基地进行了复评,确定了2020-2021年度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100家,其中种植50家、养殖30家、加工20家。通过打造提升,100家供应基地累计投入资金9.9亿元,种植类核心种植面积增加6.9万亩,加工类增加产能约7亿元,养殖类直接增加生猪(肉牛)出栏22万头,对长三角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

二是优化奖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2021-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基地规范提升工作,经评审确定了供应基地110家。另外,结合上年度供应基地绩效评价结果,从中择优选择10家给予继续扶持。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供应基地建设,我们对奖补方式进行了优化,除直接奖补外,拿出40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供应基地符合贴息要求的贷款,按照3%给予贴息,单个供应基地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是加强规范制定,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突出“绿色、优质、安全”导向,制定发布第一批5类30个对接长三角主要农产品临沂团体标准。以长三角中心城市需求为目标,以质量标准、生产标准为重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编制《对接长三角市场农产品全产业链管理技术规范》粮油系列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供应基地生产经营。

四是强化宣传推介,扩大“产自临沂”优质农产品影响力。2021年以来先后举办“产自临沂”走进长三角、粤港澳系列推介活动6场次,累计举办“产自临沂”“三年百城”系列推广活动50余场次,签订产销合作协议282个。依托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及央视平台、今日头条和上海高铁站等平台,对我市优质农产品进行集中宣传,不断扩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等影响力和美誉度。

02

刚才发布内容中提到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的问题,请问我市在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静: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升资金集中使用效益,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部署开展了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2022年,临沂市共确定衔接推进区14个,其中省级衔接推进区8个、市级衔接推进区6个。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筛选示范项目。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成果六大内容,我们坚持集中连片、融合发展的原则,在全市筛选产业基础较好、规划布局合理、实施意愿强烈、保障措施过硬的乡镇开展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中,我们严把衔接推进区确定条件,重点把握3个标准: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体现乡土风情,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杜绝“形象工程”;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科学前瞻地编制规划,做到主导产业相联、基础设施相联、特色风貌相联,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系统谋划设计,推进融合发展;三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激发农民创业就业积极性,促进农民共富,真正以农民为乡村建设主体、受益主体,真正让农民有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已在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莒南县等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定8个省级衔接推进区,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郯城县、蒙阴县、临沭县等6个县区确定6个市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共覆盖15个镇133个行政村,两年规划总投资45亿元,规划实施项目372个。

二、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明确推进机制。县级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级推进专班,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统筹推进衔接推进区建设。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一对一分组帮包衔接推进区建设,搞好协调服务,强化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衔接推进区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按照省级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每个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市级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每个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的要求,积极整合相关资金投入衔接推进区,要求县级整合的行业资金、社会资本等规模不低于安排到衔接推进区的市级及以上财政衔接资金总量的50%。全市14个衔接推进区两年规划总投资45亿元,其中各级投入衔接资金5.9亿元,撬动行业部门投入资金6.8亿元,社会资本投入资金32.3亿元。三是加快工作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达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对衔接推进区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周调度、月通报,确保衔接推进区按照计划节点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严格督导考核问效。把衔接推进区建设纳入市县乡村振兴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通报存在问题,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将衔接推进区衔接资金项目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确保衔接推进区内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在2022年底前全部完工。

四、探索创新有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借鉴省内外乡村振兴方面先进理念、先进做法,围绕五大振兴推进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和困难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临沂高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建设、抓推进、抓攻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做好指导服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衔接推进区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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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临沂日报

原标题:《权威发布|落实重大专项资金89.05亿元!临沂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