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今日终于迎来了最新通告,将整件事情的发生经过全面展现出来,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4名被害人的现状,之前网上流传死亡等信息都是谣传,事实是并无生命危险,两人为轻微伤,当天就自行离开,两人在普通病房住院,被鉴定为轻伤。

在住院的两人是视频中被殴打最狠的两名被害人,从司法鉴定结果来看,属于轻伤二级,这个结果令很多网民感到不解,因为视频中打得那么狠、那么凶,送往医院中的视频看起来也是满脸是血,怎么就一个轻伤呢?

1、此轻伤非彼轻伤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诧异的感觉,究其原因是司法鉴定中的轻伤标准并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标准,平时生活中我们擦破点皮属于我们理解的轻伤,生活看到的血流不止、满脸是血的受伤情况肯定是挺严重的。

但是司法中的标准与我们生活中的感受不同,司法鉴定中的受伤程度分为三种: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和轻伤又各自分为两级,所以具体来说就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等五种等级。

没错,此次唐山打人事件中被打得最狠的两位受害人只是这五个等级中的第四名,属于倒数第二个等级,在视频中看起来非常严重的殴打过程,用脚反复踢踹脑颅、用椅子砸,等等这些施暴手段,最后造成的伤害就是轻伤二级,在整个损伤鉴定中属于程度较低的一种。

轻微伤和轻重伤还是有质的区别的,轻微伤和轻伤是衡量是否犯罪的界限,是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也是非罪和有罪的区别,因为刑法上对故意伤害类罪名的一个参考标准就是是否达到轻伤,达到轻伤就是刑事犯罪了。轻伤和重伤就是轻罪和重罪的区别了。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会判几年?

这次唐山打人事件,两名女子是轻伤,那么这是达到了犯罪的条件的,是要判刑的,具体会判多少年?笔者并非是法律专业人士,刑法上找到了相应的条款,供大家参考。

刑法第243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这条法律的规定,这次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以故意伤害罪论,可能就是三年有期徒刑了,这已经是顶格处理了,看到这个结果很多网民可能有点接受不了,光天化日之下,将人打成这样,怎么才3年?可能有点意难平。

最后的结果虽然还有较长时间才能知道最终结果,但是这次事件可能还会有更严重的处罚,原因是造成的影响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么大影响,那么大概率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次事件影响太大,这些人应该是惯犯,还有其他罪行可以深挖,比如公告中提到的组织赌博的犯罪,最后将过往罪行数罪并罚,那么最终的处罚可能会比3年要重。

3、我们要反思什么?

本文的标题是《值得深思!唐山女子被打那么狠,为何只是轻伤?》,这并非是暗指案情存在腐败,而是说司法上的轻伤概念和我们常人普通感知的强烈差别,这种现实的差别是值得深思的,普通人对法律并不熟悉,我说句不好听的,我们网上愤怒的这些人对法律的熟悉程度可能远不及这次唐山打人事件中的施暴者

原因是他们和法律打交道更多,和基层执法机关已经有过多次交手,比如犯罪嫌疑人陈某志,2015年就殴打和非法拘禁他人,造成他人轻伤,这就达到了刑法的标准。

非法拘禁罪该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如下,基本和犯故意伤害罪是一样的。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这些人有过多次违法的经历,对这方面的法律了解程度是远远超过我们普通人的,我们普通人现在才知道司法上的轻伤和我们平时理解的轻伤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但是这些人早就知道了。

如果这次事件没有被网上曝光,大家想过这些人会受到多大的处罚吗?再想一想视频中将人打成那个样子,大家可以想一想,现实是没有假如,但是我们可以看以前,陈某志2015年犯的罪和这次几乎是一样的,非法拘禁,殴打致轻伤,这个轻松是司法上的轻伤,具体什么程度,大家可以参考这次唐山被打女子受的殴打。

如果2015年的犯罪受到了严厉的处罚,那么应该是有点记性的,但是从这次事件来看,并没有吃一见长一智,原因可能是有两个,第一是当年所犯之事最后所受惩罚并不严重,第二是陈某志天生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蔑视法律。大家认为会是哪一个?

笔者之前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普通人为什么怕混混》,说的就是混混比我们懂法,混混比我们不怕法,一般的拘留、拘役和管制对普通人很管用,认为很丢人,因为有道德的约束,也害怕留下案底影响子女的前程,但是混混不怕拘留,甚至也不怕在牢里待几个月,这些行为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加分”的,能够为他们日后谋求更大的生存资源提供“底气”,如果这次唐山打人事件没有曝光,陈某志也许是进去待几个月,出来后在他们的圈子里也许地位更高。如此光天化日之下、猖狂殴打他人的事情都做得出,就问你怕不怕。

4、司法上的轻伤是什么标准?普通人为什么怕混混?

法律上对轻伤的定义是这样的: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具体非常全面细致,不一一说来,只说说和唐山打人事件相近的,轻伤二级,针对头部的,轻伤二级的标准有六个,前两个分别是,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害面积累计20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10厘米以上

头皮撕脱20厘米以上才达到轻伤二级,大家想想是什么场面,这就是为什么这次唐山打人事件中视频中看起来打得非常狠,但是只是轻伤二级,一般徒手再怎么殴打,也很难将头皮撕脱达到20厘米以上。

再来看看司法中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头皮擦伤面积5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口等等。比如给你几个大耳光,顶多也就是轻微伤,即便是用酒瓶子砸头部,最后的结果大概率也是轻微伤,如果将你摔倒在地,然后用脚对准头部踢踹几脚,大概率也是轻微伤。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混混们好像是肆无忌惮,惹是生非,因为他们知道法律的限度,打你几拳、踢你几脚,可能也就是一个轻伤,普通人还不一定会去验伤,混混们比我们懂法,也会利用法律。

如果只是轻微伤,还够不上刑事责任,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罚款200元到500元。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拘留五到十天对普通人有很大威慑作用,但是对于唐山打人事件中的施暴者恐怕是没什么威慑力的,所以这些混混调戏妇女、惹是生非、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因为只要把握好力度,刑法都够不上。

殴打头部,导致头皮创口不到8厘米(没有其他伤害情况下),那么就是轻微伤,只能拘留几日。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要反思一下,具体反思什么大家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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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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